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戊烷分离系统改造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戊烷分离系统改造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尊敬的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使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 (略) 戊烷分离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首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戊烷分离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黑 (略) 龙凤区中 (略) 炼油厂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项目对厂内现有的*t/a连续重整装置进行局部改造,新增机泵及部分换热器,改造后年产正己烷产品*t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地址:黑 (略) 龙凤区
邮编:*
联系人:何科长
电话:0459-*
邮箱:*@*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 (略)
信函邮寄地址: (略) 香 (略) 2号和平大厦
邮编:*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从环境角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是否认可;从环境角度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请填写公示意见表后以邮寄、现场、电子邮件等方式交建设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3日尊敬的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使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 (略) 戊烷分离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首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戊烷分离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黑 (略) 龙凤区中 (略) 炼油厂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项目对厂内现有的*t/a连续重整装置进行局部改造,新增机泵及部分换热器,改造后年产正己烷产品*t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地址:黑 (略) 龙凤区
邮编:*
联系人:何科长
电话:0459-*
邮箱:*@*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 (略)
信函邮寄地址: (略) 香 (略) 2号和平大厦
邮编:*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从环境角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是否认可;从环境角度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请填写公示意见表后以邮寄、现场、电子邮件等方式交建设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3日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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