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衡阳南岳~店门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湖南衡阳南岳~店门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湖南衡阳南岳~店门11 (略) 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蒸湘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湖南衡阳南岳~店门11 (略) 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衡山县、南岳区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 (略) |
项目概况 | 该工程建设位于衡山县和南岳区境内,本期建设内容包括南岳110kV变电站、店门110kV变电站间隔改造、湖南湖南衡阳南岳~店门11 (略) 改造工程和部分拆除工程,其中南岳~店门11 (略) 改造工程共分三段,第一段:110kV店门变电站2Y间隔出线至原110kV店南线19号塔附近,新建110k (略) 5.7km;第二段:原110kV店南线24号塔至27号塔,更换导地线0.8km;第三段:原110kV店南线28号塔至南岳110kV变电站2Y间隔,更换导地线0.1km。南岳110kV变电站、店门110kV变电站间隔改造,仅在变电站内进行间隔导线更换。拆除 (略) 全长1.35km,拆除水泥杆塔2基。工程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26.*元,占总投资的3.2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 (1) (略) 工程应尽 (略) 避开居民点。 (2)严格《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3) (略) 经过不同地区时严格按照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确保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要求。 2、噪声: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 (略) 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3、废水: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所需混凝土采购商砼; (略) 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 4、生态环境: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地表植被、野生动物活动、水土保持造成的影响。 (1)施工应按图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塔基施工应圈定施工范围,避免破坏周边植被。开挖应分层开挖和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并清理场地,以利于后期恢复,以及对施工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略) 采用先进施工工艺, (略) 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由相关部门安排给予赔偿。通过以上保护措施,将施工对植被的影响控制在接受范围内。 (3)施工过程中严禁破坏施工区外动物生境,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减少对于野生动物生境的改变。 (4)土石方工程开工应先防护,后开挖;避免雨天施工;开挖后的裸露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临时堆土用围护拦挡,并用苫布覆盖,施工后及时复耕或播撒草籽,必要区域应及时修筑护坡,防止水土流失。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5、固废:施工人员租房处设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由专人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合理堆放,定期清运; (略) 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场地严格执行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湖南衡阳南岳~店门11 (略) 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蒸湘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湖南衡阳南岳~店门11 (略) 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衡山县、南岳区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 (略) |
项目概况 | 该工程建设位于衡山县和南岳区境内,本期建设内容包括南岳110kV变电站、店门110kV变电站间隔改造、湖南湖南衡阳南岳~店门11 (略) 改造工程和部分拆除工程,其中南岳~店门11 (略) 改造工程共分三段,第一段:110kV店门变电站2Y间隔出线至原110kV店南线19号塔附近,新建110k (略) 5.7km;第二段:原110kV店南线24号塔至27号塔,更换导地线0.8km;第三段:原110kV店南线28号塔至南岳110kV变电站2Y间隔,更换导地线0.1km。南岳110kV变电站、店门110kV变电站间隔改造,仅在变电站内进行间隔导线更换。拆除 (略) 全长1.35km,拆除水泥杆塔2基。工程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26.*元,占总投资的3.2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 (1) (略) 工程应尽 (略) 避开居民点。 (2)严格《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3) (略) 经过不同地区时严格按照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确保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要求。 2、噪声: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 (略) 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3、废水: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所需混凝土采购商砼; (略) 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 4、生态环境: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地表植被、野生动物活动、水土保持造成的影响。 (1)施工应按图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塔基施工应圈定施工范围,避免破坏周边植被。开挖应分层开挖和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并清理场地,以利于后期恢复,以及对施工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略) 采用先进施工工艺, (略) 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由相关部门安排给予赔偿。通过以上保护措施,将施工对植被的影响控制在接受范围内。 (3)施工过程中严禁破坏施工区外动物生境,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减少对于野生动物生境的改变。 (4)土石方工程开工应先防护,后开挖;避免雨天施工;开挖后的裸露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临时堆土用围护拦挡,并用苫布覆盖,施工后及时复耕或播撒草籽,必要区域应及时修筑护坡,防止水土流失。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5、固废:施工人员租房处设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由专人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合理堆放,定期清运; (略) 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场地严格执行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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