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正阳高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沂南县正阳高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沂南县正阳高中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项目单位山东果行 (略) 委托我单位(山东科 (略) )进行地块的初步调查,并已通过评审。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沂南县正阳高中项目地块
建设地点:沂 (略) 与西外环交汇南
建设单位:山东果行 (略)
调查结论:本次对项目地块进行初步调查,经调查项目地块原为玩具厂,并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检测调查,检测结果未超标。故本公司结论为该项目无污染,系项目影响不大,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公示时间: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沂南县正阳高中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项目单位山东果行 (略) 委托我单位(山东科 (略) )进行地块的初步调查,并已通过评审。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沂南县正阳高中项目地块
建设地点:沂 (略) 与西外环交汇南
建设单位:山东果行 (略)
调查结论:本次对项目地块进行初步调查,经调查项目地块原为玩具厂,并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检测调查,检测结果未超标。故本公司结论为该项目无污染,系项目影响不大,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公示时间:共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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