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第150号令《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位于海阳港西港区(中集来福士东侧和南侧地块共860亩,其中一期约615亩,二期约245亩),总投资18亿元,总建筑面积13.*㎡,主要建设联合生产厂房、电装及库房、喷砂房、喷漆房、油化及危废库、*烷站、液气站、综合办公楼、倒班宿舍、食堂、料场、露天装配场地、厂区工程等。建成后,具备年生产岸桥13台、场桥40台、门机10台、堆取料机2台及卸船机2台的能力,年产值22.6亿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略) 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以 (略) 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略) 196号);联系方式:梁瑞增*;电子邮箱:*@*ttp://**(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期限
为期7天。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2日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第150号令《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位于海阳港西港区(中集来福士东侧和南侧地块共860亩,其中一期约615亩,二期约245亩),总投资18亿元,总建筑面积13.*㎡,主要建设联合生产厂房、电装及库房、喷砂房、喷漆房、油化及危废库、*烷站、液气站、综合办公楼、倒班宿舍、食堂、料场、露天装配场地、厂区工程等。建成后,具备年生产岸桥13台、场桥40台、门机10台、堆取料机2台及卸船机2台的能力,年产值22.6亿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略) 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以 (略) 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略) 196号);联系方式:梁瑞增*;电子邮箱:*@*ttp://**(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期限
为期7天。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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