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大飞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关于徐州大飞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略) 贾汪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3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玻璃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
联 系 人: 李贺 余纯永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玻璃制品制造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略) 贾汪区贾汪老矿办泉旺头社区北部(村老镁厂北) |
建 设 单 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中 (略)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4月23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元, (略) 贾汪区贾汪老矿办泉旺头社区北部(村老镁厂北),建设玻璃制品制造项目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玻璃原片年加工钢化玻璃*平方米、中空玻璃*平方米、内置百叶玻璃*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涂胶废气、封胶废气和危废间废气。 1)涂胶废气 本项目所用*基胶为单组分密封胶,无溶剂。根据*基胶原料检测报告可知,本项目使用的*基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0g/kg,则本次环评不定量分析涂胶工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封胶废气 本项目封胶工序使用硅酮胶,封边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根据硅酮胶VOC含量检测报告可知,本项目硅酮胶中VOC含量为38g/kg,本项目硅酮胶使用量为60t/a,则封胶废气中污染物非*烷总烃的产生量为2.28?t/a。 本项目工作时长以2080h计,设计风机风量为*m3/h,集气罩对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90%,则有机废气有组织收集量约为2.052?t/a(0.987kg/h,98.654mg/m3),“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处理效率为90%,则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205t/a(0.099kg/h,9.865mg/m3)。本项目封胶工序设置两条生产线,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未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则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228t/a(0.11kg/h)。 3)危废间废气 危废暂存库废气主要来自含挥发物质废包装袋(桶)等逸散出来的非*烷总烃,以及危险废物残留的物质挥发,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桶、设备保养和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基胶废胶桶、硅酮胶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在贮存过程会发生自然挥发现象,本项目*基胶废胶桶、硅酮胶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采用密闭包装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有机废气挥发量极小,本次环评不做定量分析。项目危废暂存库为密闭贮存,拟微负压收集后接入DA001排气筒主管道共同排放。 本项目封胶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规定。 综上,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行性。 ③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玻璃行业标准有关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环评建议采用以下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点和排放强度,同时削减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为了使得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达到最少,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A.涉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 B.涉VOCs物料工序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C.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料(渣、液)应密闭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 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的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将得到有效控制,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周边敏感点环境影响不大,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磨边工序,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本项目化粪池在处理规模上能够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所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后可降低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一般噪声经厂房隔声约削减20dB(A),根据噪声源所处位置及噪声衰减公式可计算车间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 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维持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建议厂方采取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厂房内部采用合理的平面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 ③采用减振措施,在需要降噪的设备(如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等)基础上采取安装减震座、减震垫等; ④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⑤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同时严格执行昼间制生产制度; ⑥采用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玻璃、沉淀池沉渣、废滤芯,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包括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危险固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各种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公 众参与情况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阶段不进行公众参与。 |
附件:徐州 (略) 玻璃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贾汪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3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玻璃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
联 系 人: 李贺 余纯永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玻璃制品制造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略) 贾汪区贾汪老矿办泉旺头社区北部(村老镁厂北) |
建 设 单 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中 (略)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4月23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元, (略) 贾汪区贾汪老矿办泉旺头社区北部(村老镁厂北),建设玻璃制品制造项目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玻璃原片年加工钢化玻璃*平方米、中空玻璃*平方米、内置百叶玻璃*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涂胶废气、封胶废气和危废间废气。 1)涂胶废气 本项目所用*基胶为单组分密封胶,无溶剂。根据*基胶原料检测报告可知,本项目使用的*基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0g/kg,则本次环评不定量分析涂胶工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封胶废气 本项目封胶工序使用硅酮胶,封边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根据硅酮胶VOC含量检测报告可知,本项目硅酮胶中VOC含量为38g/kg,本项目硅酮胶使用量为60t/a,则封胶废气中污染物非*烷总烃的产生量为2.28?t/a。 本项目工作时长以2080h计,设计风机风量为*m3/h,集气罩对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90%,则有机废气有组织收集量约为2.052?t/a(0.987kg/h,98.654mg/m3),“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处理效率为90%,则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205t/a(0.099kg/h,9.865mg/m3)。本项目封胶工序设置两条生产线,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未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则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228t/a(0.11kg/h)。 3)危废间废气 危废暂存库废气主要来自含挥发物质废包装袋(桶)等逸散出来的非*烷总烃,以及危险废物残留的物质挥发,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桶、设备保养和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基胶废胶桶、硅酮胶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在贮存过程会发生自然挥发现象,本项目*基胶废胶桶、硅酮胶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采用密闭包装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有机废气挥发量极小,本次环评不做定量分析。项目危废暂存库为密闭贮存,拟微负压收集后接入DA001排气筒主管道共同排放。 本项目封胶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规定。 综上,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行性。 ③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玻璃行业标准有关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环评建议采用以下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点和排放强度,同时削减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为了使得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达到最少,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A.涉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 B.涉VOCs物料工序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C.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料(渣、液)应密闭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 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的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将得到有效控制,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周边敏感点环境影响不大,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磨边工序,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本项目化粪池在处理规模上能够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所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后可降低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一般噪声经厂房隔声约削减20dB(A),根据噪声源所处位置及噪声衰减公式可计算车间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 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维持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建议厂方采取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厂房内部采用合理的平面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 ③采用减振措施,在需要降噪的设备(如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等)基础上采取安装减震座、减震垫等; ④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⑤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同时严格执行昼间制生产制度; ⑥采用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玻璃、沉淀池沉渣、废滤芯,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包括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危险固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各种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公 众参与情况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阶段不进行公众参与。 |
附件:徐州 (略) 玻璃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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