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对中家医家庭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对中家医家庭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中家医家庭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23日至 2024年04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第一津街50、52号1号楼1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家医家庭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越秀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中家医家庭医生医 (略) |
项目概况 | 广州中家医家庭医生医 (略) (略) 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号首层106、108A、108B、二层202自编之A、B、C、E、F、G、四层402室,建设中家医家庭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环评机构 | 广东南环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中家医家庭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23日至 2024年04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第一津街50、52号1号楼1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家医家庭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越秀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中家医家庭医生医 (略) |
项目概况 | 广州中家医家庭医生医 (略) (略) 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号首层106、108A、108B、二层202自编之A、B、C、E、F、G、四层402室,建设中家医家庭医生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环评机构 | 广东南环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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