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大高至彭家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长深高速大高至彭家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项 (略) 沾化区大高镇大高互通立交北约2.6公里处,现四、六车道交界处,向南 (略) 改扩建,上跨G205后原位改扩建大高互通立交,继续向 (略) 滨城区,采用右侧分离加宽方案加宽徒骇河大桥,然后改建滨州服务区,继续向南原位改扩建滨州北互通立交,先后下穿在建津潍高铁 (略) ,继续向南原位改扩建杨柳雪枢纽,下穿在建济滨高铁后上跨G220并原位改扩建滨城互通立交,继续向南跨 (略) 、 (略) 、 (略) ,跨 (略) 后原位改扩建滨州互通立交,继续向南经大里苏村西、皂户李村西、刘大家村西,于大安定村西原位改扩建滨州南互通,然后左侧分离加宽黄河特大桥 (略) 高青县,经夏家楼村西,于耇土孙村东原位改扩建高青北互通立交,继续向东经朱泗皇村东,原位改扩建彭家枢纽后到达项目终点。项目符合《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项目单位按规定编制了《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通过专家论证。项目所在地规划选址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符合规划选址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项目选址涉及内容较多,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处0531-*,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略) (略) 114号
项 (略) 沾化区大高镇大高互通立交北约2.6公里处,现四、六车道交界处,向南 (略) 改扩建,上跨G205后原位改扩建大高互通立交,继续向 (略) 滨城区,采用右侧分离加宽方案加宽徒骇河大桥,然后改建滨州服务区,继续向南原位改扩建滨州北互通立交,先后下穿在建津潍高铁 (略) ,继续向南原位改扩建杨柳雪枢纽,下穿在建济滨高铁后上跨G220并原位改扩建滨城互通立交,继续向南跨 (略) 、 (略) 、 (略) ,跨 (略) 后原位改扩建滨州互通立交,继续向南经大里苏村西、皂户李村西、刘大家村西,于大安定村西原位改扩建滨州南互通,然后左侧分离加宽黄河特大桥 (略) 高青县,经夏家楼村西,于耇土孙村东原位改扩建高青北互通立交,继续向东经朱泗皇村东,原位改扩建彭家枢纽后到达项目终点。项目符合《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项目单位按规定编制了《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通过专家论证。项目所在地规划选址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符合规划选址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项目选址涉及内容较多,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处0531-*,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略) (略) 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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