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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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的要求,现对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概况

(一)项目名称

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建设单位

容县新创 (略)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终期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本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400吨,协同处理餐厨垃圾50t/d,配套建设1×4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额定出力400t/h,最大出力440t/h)+1台中温中压(4.0MPa,400℃)余热锅炉+1台10MW 中温中压(3.9MPa,390℃)凝汽式汽轮机组+1×10MW发电机组(最大12MW);预留远期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略) 容县十里镇大萃村黄金冲,距离城区约12公里,现填埋场南侧区域。

本期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约60.429亩。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根据国家、自治区、 (略) 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3.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 (略) 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5.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对象

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征求事项

1. 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 本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居民利益的影响;

5. 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等方式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五、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容县新创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分析单位:吉林东北亚国际 (略)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附件: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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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的要求,现对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概况

(一)项目名称

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建设单位

容县新创 (略)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终期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本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400吨,协同处理餐厨垃圾50t/d,配套建设1×4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额定出力400t/h,最大出力440t/h)+1台中温中压(4.0MPa,400℃)余热锅炉+1台10MW 中温中压(3.9MPa,390℃)凝汽式汽轮机组+1×10MW发电机组(最大12MW);预留远期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略) 容县十里镇大萃村黄金冲,距离城区约12公里,现填埋场南侧区域。

本期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约60.429亩。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根据国家、自治区、 (略) 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3.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 (略) 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5.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对象

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征求事项

1. 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 本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居民利益的影响;

5. 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等方式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五、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容县新创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分析单位:吉林东北亚国际 (略)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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