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利贞建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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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利贞建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略) 技术改造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 (略) 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23日-2024年04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

(略) (略) 崔庙镇翟沟村卓湾组

河南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立方米干混砂浆骨料生产项目的基础上扩建,主要利用现有工程生产的石粉(0-5mm)及05#骨料(5-10mm)进行进一步的筛选,规模为年产水洗砂*t。工艺技术:骨料-上料-筛分-螺旋洗砂-湿式筛分-成品。新增设备:螺旋洗砂机、振动筛、轮斗式洗砂机、细砂回收脱水一体机、带式压滤机等。

1、废气:在投料口设置半密闭罩(三面及顶部封闭)、喂料机出料口(即皮带输送机受料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限制要求(所有颗粒物排气筒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洗砂过程中产生洗砂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洗砂废水经车间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一座5m3的化粪池暂存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袋式除尘器收尘灰、筛分筛上物、废水处理产生的泥饼和职工生活垃圾等,袋式除尘器收尘灰、筛分筛上物返回现有工程作为原料使用,不外排;泥饼在厂区生产车间内泥饼暂存区暂存, (略) (略) 乔楼村建筑垃圾弃土场,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暂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略) 技术改造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 (略) 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23日-2024年04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

(略) (略) 崔庙镇翟沟村卓湾组

河南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立方米干混砂浆骨料生产项目的基础上扩建,主要利用现有工程生产的石粉(0-5mm)及05#骨料(5-10mm)进行进一步的筛选,规模为年产水洗砂*t。工艺技术:骨料-上料-筛分-螺旋洗砂-湿式筛分-成品。新增设备:螺旋洗砂机、振动筛、轮斗式洗砂机、细砂回收脱水一体机、带式压滤机等。

1、废气:在投料口设置半密闭罩(三面及顶部封闭)、喂料机出料口(即皮带输送机受料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限制要求(所有颗粒物排气筒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洗砂过程中产生洗砂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洗砂废水经车间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一座5m3的化粪池暂存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袋式除尘器收尘灰、筛分筛上物、废水处理产生的泥饼和职工生活垃圾等,袋式除尘器收尘灰、筛分筛上物返回现有工程作为原料使用,不外排;泥饼在厂区生产车间内泥饼暂存区暂存, (略) (略) 乔楼村建筑垃圾弃土场,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暂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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