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丘砚高速公路二标段第五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丘砚高速公路二标段第五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88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管理及项目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37)等文件规定要求,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丘砚高速公路二标段第五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张军、刘奉芸,0876-*。

附件:

1.丘砚高速公路二标段第五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丘砚高速公路二标段第五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88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管理及项目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37)等文件规定要求,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丘砚高速公路二标段第五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张军、刘奉芸,0876-*。

附件:

1.丘砚高速公路二标段第五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丘砚高速公路二标段第五批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