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靖宇县王洪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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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靖宇县王洪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白山市靖宇县王洪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靖宇县王 (略) 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

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靖宇县王 (略) 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靖宇县靖宇大街505号

建设单位

(略) 靖宇县王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中环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靖宇县靖宇大街505号,利用现有的1栋楼(共3层)进行建设,地理坐标:东经 126°48′53.777″,北纬42°23′16.396″。项目东侧10m为鼎盛大酒店;南侧10m为鼎盛大酒店;西侧12m为靖宇县应急管理局;西南侧42m为温馨东区(住宅小区);北侧隔靖宇大街41m为靖宇县林业局家属楼。

(略) 靖宇县王 (略) 原拟设病床15张,并于2024年1月25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003。企业建设过程中新增了35张病床,由原来15张病床增加到50张,接诊量由原来的每日10人增加到每日30人。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生产能力增大超过30%,属于重大变动,故需做变更环评。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不设置熬药机,病床换洗外委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废水、病床废水、问诊废水、化验室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均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靖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珠子河。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15m排气筒屋顶排放;同时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进出以及风机、水泵等产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车辆管理、产噪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处理;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检测废液、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落实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七)鉴于本项目在生产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中涉及的辐射影响须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单独评价。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白山市靖宇县王洪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靖宇县王 (略) 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

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靖宇县王 (略) 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靖宇县靖宇大街505号

建设单位

(略) 靖宇县王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中环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靖宇县靖宇大街505号,利用现有的1栋楼(共3层)进行建设,地理坐标:东经 126°48′53.777″,北纬42°23′16.396″。项目东侧10m为鼎盛大酒店;南侧10m为鼎盛大酒店;西侧12m为靖宇县应急管理局;西南侧42m为温馨东区(住宅小区);北侧隔靖宇大街41m为靖宇县林业局家属楼。

(略) 靖宇县王 (略) 原拟设病床15张,并于2024年1月25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003。企业建设过程中新增了35张病床,由原来15张病床增加到50张,接诊量由原来的每日10人增加到每日30人。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生产能力增大超过30%,属于重大变动,故需做变更环评。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不设置熬药机,病床换洗外委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废水、病床废水、问诊废水、化验室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均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靖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珠子河。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15m排气筒屋顶排放;同时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进出以及风机、水泵等产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车辆管理、产噪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处理;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检测废液、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落实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七)鉴于本项目在生产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中涉及的辐射影响须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单独评价。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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