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3期
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3期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食品安全监管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3期)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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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略) 场监督管 (略) 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江北新区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江北新区苏一农菜园子农产品店销售的青椒,*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青椒5公斤,货值共*,已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2、江北新区一 (略) 销售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3.1公斤,货值*,已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3、江北新区金百 (略) 店销售的高老大盐汽水(柠檬味),二氧化碳气容量(20℃)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120瓶,货值180元,已销售48瓶,下架72瓶。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0。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控制不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6元;罚款1000元。
南京江北新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食品安全监管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3期)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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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略) 场监督管 (略) 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江北新区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江北新区苏一农菜园子农产品店销售的青椒,*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青椒5公斤,货值共*,已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2、江北新区一 (略) 销售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3.1公斤,货值*,已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3、江北新区金百 (略) 店销售的高老大盐汽水(柠檬味),二氧化碳气容量(20℃)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120瓶,货值180元,已销售48瓶,下架72瓶。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0。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控制不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6元;罚款1000元。
南京江北新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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