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大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大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中山大学 (略) 临床研究大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23日至 2024年04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第一津街50、52号1号楼1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 (略) 临床研究大楼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越秀区 |
建设单位 | 中山大学 (略) |
项目概况 | 中山大学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越秀 (略) 58号,为三级* (略) 。为满足特需高端医疗服务的需求, (略) 拟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在院区东北部用地范围内,建设中山大学 (略) 临床研究大楼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 (略) 院区东北部的供应楼、西药厂、职工宿舍及饭堂、后勤楼(含地下层的第二污水处理站)、锅炉房、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污衣被服暂存间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36 m2;②在现有红线范围内新建一栋29层(地下4层,楼顶设直升机停机坪)、集医疗、临床技能培训、临床试验研究、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为一体的综合性临床研究大楼,楼内包括特需医疗用房(特需医疗门诊、住院)、大型医疗设备用房(MRI、CT、DR等影像检查)、临床药理试验基地(药物的I期临床试验)、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用房(行政及后勤人员办公室)、临床技能培训用房(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教学(普通教室))、生活用房(食堂、厨房)、风雨连廊以及室外工程及配套公用工程,占地面积约6799.54 m2,总建筑面积*.38 m2;③设特需床位50张,从院区现有“手术科大楼”特需床位数中调配,不另外增加;④本项目设置的临床药理实验基地主要职责是 (略) 前的临床试验工作,不涉及药物研发工作,属于研究型病房,以临床研究为导向,医务人员在其中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生物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观察等研究工作;设置留观床位50张,主要从事I期临床试验,仅供病人服药后观察后续反应,不属于P1、P2、P3、P4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不涉及*类、*类传染病药物及基因类、辐射类药物;⑤临床研究大楼设计日门诊量不超过50人/日,新增停车位315个;⑥拟于天面层建设直升机停机坪,属本项目的应急医疗直升机场,由停机坪,助航灯光,坪面标识、出口、保护围栏等组成。本项目不设传染病科,门诊(全科)中涉及的口腔科不进行汞合金等制作,不使用含重金属、氰化物的试剂;不设洗衣及医疗器械清洗设施,医疗器械、相关衣物及床单等用品 (略) 进行清洗;不新增备用发电机,停电时 (略) 现有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用含硫率不大于0.001%的柴油,燃烧废气经设备带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所在3层裙房屋顶15.7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中山大学 (略) 临床研究大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23日至 2024年04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第一津街50、52号1号楼1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 (略) 临床研究大楼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越秀区 |
建设单位 | 中山大学 (略) |
项目概况 | 中山大学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越秀 (略) 58号,为三级* (略) 。为满足特需高端医疗服务的需求, (略) 拟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在院区东北部用地范围内,建设中山大学 (略) 临床研究大楼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 (略) 院区东北部的供应楼、西药厂、职工宿舍及饭堂、后勤楼(含地下层的第二污水处理站)、锅炉房、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污衣被服暂存间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36 m2;②在现有红线范围内新建一栋29层(地下4层,楼顶设直升机停机坪)、集医疗、临床技能培训、临床试验研究、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为一体的综合性临床研究大楼,楼内包括特需医疗用房(特需医疗门诊、住院)、大型医疗设备用房(MRI、CT、DR等影像检查)、临床药理试验基地(药物的I期临床试验)、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用房(行政及后勤人员办公室)、临床技能培训用房(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教学(普通教室))、生活用房(食堂、厨房)、风雨连廊以及室外工程及配套公用工程,占地面积约6799.54 m2,总建筑面积*.38 m2;③设特需床位50张,从院区现有“手术科大楼”特需床位数中调配,不另外增加;④本项目设置的临床药理实验基地主要职责是 (略) 前的临床试验工作,不涉及药物研发工作,属于研究型病房,以临床研究为导向,医务人员在其中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生物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观察等研究工作;设置留观床位50张,主要从事I期临床试验,仅供病人服药后观察后续反应,不属于P1、P2、P3、P4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不涉及*类、*类传染病药物及基因类、辐射类药物;⑤临床研究大楼设计日门诊量不超过50人/日,新增停车位315个;⑥拟于天面层建设直升机停机坪,属本项目的应急医疗直升机场,由停机坪,助航灯光,坪面标识、出口、保护围栏等组成。本项目不设传染病科,门诊(全科)中涉及的口腔科不进行汞合金等制作,不使用含重金属、氰化物的试剂;不设洗衣及医疗器械清洗设施,医疗器械、相关衣物及床单等用品 (略) 进行清洗;不新增备用发电机,停电时 (略) 现有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用含硫率不大于0.001%的柴油,燃烧废气经设备带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所在3层裙房屋顶15.7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