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公示
关于“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公示
关于“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狮泉河镇人民政府拟实施“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现已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林卡河道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4、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林卡河道
5、总投资:725.*元。
6、项目建设内容:
加木村合作社林卡河道治理项目,设计总长3504m,均为双边防护;其中:新建防护堤1段右岸752m,新建防护堤1段左岸752m,新建防护堤2段右岸536m,新建防护堤2段左岸536m;新建防护堤3段右岸473m,新建防护堤3段左岸455m及其配套设施;河道清淤总长1775m。
二、评价结论
加木村合作社林卡河道治理项目属于生态正效应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工程建设不仅能够提高河道的防洪减灾能力,同时有利于改善该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工程实施后,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本项目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次仁玉珍
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⑥其它意见和建议。
关于“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狮泉河镇人民政府拟实施“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现已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林卡河道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4、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林卡河道
5、总投资:725.*元。
6、项目建设内容:
加木村合作社林卡河道治理项目,设计总长3504m,均为双边防护;其中:新建防护堤1段右岸752m,新建防护堤1段左岸752m,新建防护堤2段右岸536m,新建防护堤2段左岸536m;新建防护堤3段右岸473m,新建防护堤3段左岸455m及其配套设施;河道清淤总长1775m。
二、评价结论
加木村合作社林卡河道治理项目属于生态正效应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工程建设不仅能够提高河道的防洪减灾能力,同时有利于改善该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工程实施后,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本项目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次仁玉珍
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⑥其它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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