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云浮市东长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云浮市东长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窗口
邮 编:*
附 件:《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项目名称: |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白石坑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略) 金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白石坑,占地面积7000m2,建筑面积2000m2,主要建筑物为1栋单层厂房、1栋单层仓库、1栋单层办公室和1栋单层实验室。主要生产设备为装载机2台、配料机10台、斜皮带机2台、水泥筒仓8个、搅拌机2套、控制系统1个、搅拌车10台。原辅材料主要包括为水泥*吨/年、砂*吨/年、石子*吨/年、水渣*吨/年、减水剂1400吨/年、水*吨/年、机油0.073吨/年。生产工艺为原料运入和储存-配比称重-投料-搅拌-出料装车。项目生产规模为商品混凝土*立方米/年。项目员工50名,厂区不设食宿,每天1班制,每班10小时,年工作33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水。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强化期施工环境管理来减少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主要是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5~105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内部平衡,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可回用的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回用,不可回用部分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搅拌机、搅拌车、车辆、场地冲洗废水)、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及雨水经三级沉淀池静置沉淀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表3.1.1钢筋混凝土的有关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料、配料仓投料、水泥筒仓大呼吸、搅拌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和运输扬尘。搅拌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有关标准限值要求;水泥筒仓大呼吸粉尘经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卸料、配料仓投料和运输扬尘经喷雾装置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有关限值要求。(三)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80~90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污泥、废弃试验混凝土块、废旧布袋;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应对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按《报告表》评价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
附件: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稿).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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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项目名称: |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白石坑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略) 金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白石坑,占地面积7000m2,建筑面积2000m2,主要建筑物为1栋单层厂房、1栋单层仓库、1栋单层办公室和1栋单层实验室。主要生产设备为装载机2台、配料机10台、斜皮带机2台、水泥筒仓8个、搅拌机2套、控制系统1个、搅拌车10台。原辅材料主要包括为水泥*吨/年、砂*吨/年、石子*吨/年、水渣*吨/年、减水剂1400吨/年、水*吨/年、机油0.073吨/年。生产工艺为原料运入和储存-配比称重-投料-搅拌-出料装车。项目生产规模为商品混凝土*立方米/年。项目员工50名,厂区不设食宿,每天1班制,每班10小时,年工作33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水。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强化期施工环境管理来减少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主要是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5~105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内部平衡,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可回用的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回用,不可回用部分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搅拌机、搅拌车、车辆、场地冲洗废水)、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及雨水经三级沉淀池静置沉淀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表3.1.1钢筋混凝土的有关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料、配料仓投料、水泥筒仓大呼吸、搅拌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和运输扬尘。搅拌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有关标准限值要求;水泥筒仓大呼吸粉尘经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卸料、配料仓投料和运输扬尘经喷雾装置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有关限值要求。(三)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80~90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污泥、废弃试验混凝土块、废旧布袋;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应对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按《报告表》评价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
附件: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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