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屯昌县加乐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屯昌县加乐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屯昌县加乐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屯昌县加乐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华联世纪 (略) 编制的《<屯昌县加乐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粤 HL-ZX-2024-A015),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原则同意工程项目选址、处理工艺、总平面设计、环境保护与卫生设备、安全、消防、节能措施等方案。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次加乐潭灌区的节水改造,设计灌溉面积为1.*亩。本次涉及改造渠道6条,包括2条干渠、4条支渠,改造渠道总长度16.145km(含清淤清障),其中加乐潭干渠长2km,二支渠长4.926km,三支渠长0.22km,四支渠长4.52km,香车干渠长2.237km,香车支渠长2.242km。改造加固配套建筑物75宗:其中渡槽2宗、水闸3宗、斗口21宗、桥涵42宗、渠下涵5宗、排洪渡槽1宗等。另外,安装3套渠道水量计量设施,建立3处工程可视化站点,以及对3座水闸进行自动化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为2189.*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66.77 万元,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10.*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7.*元,临时工程费176.*元,独立费用313.*元,基本预备费92.*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44.*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8.*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0.*元。资金来源: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琼财农〔2023〕1610号)。
五、下阶段的规划设计中,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六、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因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七、其他请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8日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屯昌县加乐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屯昌县加乐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华联世纪 (略) 编制的《<屯昌县加乐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粤 HL-ZX-2024-A015),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原则同意工程项目选址、处理工艺、总平面设计、环境保护与卫生设备、安全、消防、节能措施等方案。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次加乐潭灌区的节水改造,设计灌溉面积为1.*亩。本次涉及改造渠道6条,包括2条干渠、4条支渠,改造渠道总长度16.145km(含清淤清障),其中加乐潭干渠长2km,二支渠长4.926km,三支渠长0.22km,四支渠长4.52km,香车干渠长2.237km,香车支渠长2.242km。改造加固配套建筑物75宗:其中渡槽2宗、水闸3宗、斗口21宗、桥涵42宗、渠下涵5宗、排洪渡槽1宗等。另外,安装3套渠道水量计量设施,建立3处工程可视化站点,以及对3座水闸进行自动化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为2189.*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66.77 万元,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10.*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7.*元,临时工程费176.*元,独立费用313.*元,基本预备费92.*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44.*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8.*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0.*元。资金来源: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琼财农〔2023〕1610号)。
五、下阶段的规划设计中,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六、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因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七、其他请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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