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省巴中市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省巴中市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林业局:
你局《关于调整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内容的函》(巴林函〔2024〕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国家林草局《国有林场(林区)管护用房建设方案(2023-2025年)》,按照国、省林草局相关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09-*-04-01-*。
三、项目单位
(略) 林业局。
四、建设地点
巴州区、通江县、平昌县、文旅新区。
五、调整后的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8处。其中:巴州区南阳国有林场4处,平昌县五峰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玉泉国有林场1处、沙坝国有林场1处、空山国有林场1处。
(二)重建改造国有林场管护用房8处。其中:平昌县五峰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大江口国有林场2处、魏家坝国有林场3处、大坝国有林场2处。
(三)加固改造国有林场管护用房36处。其中:巴州区南阳国有林场6处,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4处、黄柏国有林场4处、海鹰寺国有林场5处,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7处、大江口国有林场3处、魏家坝国有林场1处、大坝国有林场3处、玉泉国有林场2处、沙坝国有林场1处。
(四)功能完善国有林场管护用房6处。其中: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5处。
(五)购置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移动管护用房4处。
六、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八、项目耗能
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42.4吨标准煤(当量值)、11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耗电34.*千瓦时。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九、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其他事项
(一)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做好与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对接,最大力度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二)接文后,请按程序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三)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在四川省投资 (略) 进行填报。
(四)项目单位应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项目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快速有序建设。
(五)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巴发改审〔2023〕48号)批复内容与本批复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批复文件为准。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docx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略) 林业局:
你局《关于调整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内容的函》(巴林函〔2024〕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国家林草局《国有林场(林区)管护用房建设方案(2023-2025年)》,按照国、省林草局相关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09-*-04-01-*。
三、项目单位
(略) 林业局。
四、建设地点
巴州区、通江县、平昌县、文旅新区。
五、调整后的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8处。其中:巴州区南阳国有林场4处,平昌县五峰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玉泉国有林场1处、沙坝国有林场1处、空山国有林场1处。
(二)重建改造国有林场管护用房8处。其中:平昌县五峰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大江口国有林场2处、魏家坝国有林场3处、大坝国有林场2处。
(三)加固改造国有林场管护用房36处。其中:巴州区南阳国有林场6处,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4处、黄柏国有林场4处、海鹰寺国有林场5处,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7处、大江口国有林场3处、魏家坝国有林场1处、大坝国有林场3处、玉泉国有林场2处、沙坝国有林场1处。
(四)功能完善国有林场管护用房6处。其中: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1处,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5处。
(五)购置文旅新区空山国有林场移动管护用房4处。
六、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八、项目耗能
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42.4吨标准煤(当量值)、11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耗电34.*千瓦时。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九、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其他事项
(一)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做好与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对接,最大力度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二)接文后,请按程序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三)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在四川省投资 (略) 进行填报。
(四)项目单位应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项目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快速有序建设。
(五)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巴发改审〔2023〕48号)批复内容与本批复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批复文件为准。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docx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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