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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桃发改许〔2024〕153号
00+
元00.000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桃源县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桃源县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桃源县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
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卫生服务功能,根
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和《湖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规划》的相关精神,同意实施桃源县精神卫生康复福利
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选址位于桃源县青林乡墟场;
2、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4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新建1栋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大楼*平方米,
包括病房300间、床位800个,心理咨询室20间、活动室
10间等设施;购置心理测评系统20套、康复治疗设备50台
套、先进医疗设备60台套。
三、项目单位(法人):桃源县 (略) ,负责本
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8000.*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234.*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385.*元,预备费380.*元。建设资金来源
为: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肚农面目
五、本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监理等,达到
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
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
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
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
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局
2024年3月25
日
抄送: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住建局、应急
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桃源分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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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桃发改许〔2024〕153号
00+
元00.000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桃源县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桃源县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桃源县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
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卫生服务功能,根
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和《湖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规划》的相关精神,同意实施桃源县精神卫生康复福利
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选址位于桃源县青林乡墟场;
2、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4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新建1栋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大楼*平方米,
包括病房300间、床位800个,心理咨询室20间、活动室
10间等设施;购置心理测评系统20套、康复治疗设备50台
套、先进医疗设备60台套。
三、项目单位(法人):桃源县 (略) ,负责本
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8000.*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234.*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385.*元,预备费380.*元。建设资金来源
为: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肚农面目
五、本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监理等,达到
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
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
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
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
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局
2024年3月25
日
抄送: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住建局、应急
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桃源分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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