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北控中 (略) 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
二、建设地点: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北控中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产业电子 (略) (略)
五、项目概况:为推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北控中 (略) 拟在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小枧镇白池口)实施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占地面积7779.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卸料及脱水车间(3F,主要布置污泥仓、压滤机、水泵、污泥泵等设备,车间外设置污泥调理池)、干化炭化车间(1F,主要布置干化系统、炭化系统以及配套设备等)、辅料间、循环水系统、供热系统,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处理规模为150吨/天(以80%含水率计),服务范围以塔子坝污水厂为主、兼顾绵阳其他生活污水厂,污泥炭化后作为低热值燃料交由建材厂(砖厂、水泥厂)和火电厂焚烧处置。
项目总投资9998.*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 (略) (略) ;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包括污泥压滤水、地坪设备清洗废水、烟气净化系统排水、臭气净化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经拟建废水调节均质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略) ,最终经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及脱水车间安装负压集气装置,卸料、脱水、储存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碱洗+二段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炭化车间产生的干化废气经“旋风+布袋”处理后与炭化烟气进入炭化热风炉燃烧后采用“布袋除尘+碱洗+活性炭吸附+消白”处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仓储车间内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及二级标准要求、炉窑废气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及砷等污染物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企业须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卸料脱水车间及污泥调理池边界100米、炭渣仓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干化炉、吸干机、炭化炉、热风炉、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的除尘灰等暂存后外售;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废水调节池、污泥调理池、药剂罐区、液碱储罐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液碱、次氯酸钠、矿物油、污泥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文(绵市发改〔2023〕20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0〕9号)及《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图》证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文同意项目选址。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北控中 (略) 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
二、建设地点: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北控中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产业电子 (略) (略)
五、项目概况:为推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北控中 (略) 拟在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小枧镇白池口)实施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占地面积7779.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卸料及脱水车间(3F,主要布置污泥仓、压滤机、水泵、污泥泵等设备,车间外设置污泥调理池)、干化炭化车间(1F,主要布置干化系统、炭化系统以及配套设备等)、辅料间、循环水系统、供热系统,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处理规模为150吨/天(以80%含水率计),服务范围以塔子坝污水厂为主、兼顾绵阳其他生活污水厂,污泥炭化后作为低热值燃料交由建材厂(砖厂、水泥厂)和火电厂焚烧处置。
项目总投资9998.*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 (略) (略) ;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包括污泥压滤水、地坪设备清洗废水、烟气净化系统排水、臭气净化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经拟建废水调节均质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略) ,最终经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及脱水车间安装负压集气装置,卸料、脱水、储存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碱洗+二段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炭化车间产生的干化废气经“旋风+布袋”处理后与炭化烟气进入炭化热风炉燃烧后采用“布袋除尘+碱洗+活性炭吸附+消白”处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仓储车间内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及二级标准要求、炉窑废气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及砷等污染物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企业须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卸料脱水车间及污泥调理池边界100米、炭渣仓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干化炉、吸干机、炭化炉、热风炉、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的除尘灰等暂存后外售;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废水调节池、污泥调理池、药剂罐区、液碱储罐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液碱、次氯酸钠、矿物油、污泥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文(绵市发改〔2023〕20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0〕9号)及《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图》证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文同意项目选址。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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