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兰市鑫洪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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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舒兰市鑫洪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 (略) 分局

(略)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平安镇杨家村五社境内 (略) (略) 吉林东北煤炭 (略) 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生产能力为120立方米/小时的商砼搅拌站;建设6个100吨水泥罐、2个100吨粉煤灰罐,每个罐自带1台袋式除尘器。其中每3个100吨水泥罐、1个100吨粉煤灰罐服务于1台商砼搅拌站。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800平方米,该项目该项目2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搅拌站粉尘、水泥罐粉尘、粉煤灰罐粉尘经搅拌机投料口、水泥罐顶部、粉煤灰罐顶部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从呼吸孔排放;砂石堆场 (略) 苫盖,装卸过程洒水降尘;上料过程增加物料含水率,分料机和输送带密闭; (略) 全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进出车辆及时清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运营期车辆和搅拌机清洗废水一同排入防渗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生活废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 类、4 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废料和沉渣,封闭贮存,定期外送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废滤袋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 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略) 生态 (略) 分局

(略)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平安镇杨家村五社境内 (略) (略) 吉林东北煤炭 (略) 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生产能力为120立方米/小时的商砼搅拌站;建设6个100吨水泥罐、2个100吨粉煤灰罐,每个罐自带1台袋式除尘器。其中每3个100吨水泥罐、1个100吨粉煤灰罐服务于1台商砼搅拌站。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800平方米,该项目该项目2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搅拌站粉尘、水泥罐粉尘、粉煤灰罐粉尘经搅拌机投料口、水泥罐顶部、粉煤灰罐顶部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从呼吸孔排放;砂石堆场 (略) 苫盖,装卸过程洒水降尘;上料过程增加物料含水率,分料机和输送带密闭; (略) 全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进出车辆及时清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运营期车辆和搅拌机清洗废水一同排入防渗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生活废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 类、4 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废料和沉渣,封闭贮存,定期外送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废滤袋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 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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