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4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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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4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

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略) 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我委决定对海口恒兴达 (略) 等6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请相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重大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于期限内将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报至我委。地址: (略) 秀 (略) 6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406办公室,联系人:李自孟,联系电话:*。

接到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后,我委将组织现场复查,确认重大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逾期未提交解除督办申请,我委将依规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置。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自孟,电话:*)

序号

责任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判定依据

整改日期

1

海口恒兴达 (略)

现场三人在电焊作业,但仅有一人有证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电工与房东使用同一电工,但未核查其电工作业证件,也未与其签订安全协议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现场叉车及人员为委外人员,叉车司机无作业证件,现场叉车无证件,未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2

海 (略)

现场有电焊机,经询问为第三方单位,但未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未核查其电焊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电工为本单位员工,但未提供电工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3

海南 (略)

修补工位电焊人员无电焊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4

海南 (略)

叉车未上牌,且未提供叉车司机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5

海南 (略)

叉车为委外人员操作,未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未提供叉车司机驾驶证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现场粉尘沉积多,未定期清理,无清理记录,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1.10条: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2024年4月28日

电工为委外作业,未签订安全协议,未核查其资质证书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6

海口鑫 (略)

叉车未上牌,叉车司机无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电工为委外人员,但未核查其电工证件,未与其签订安全协议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略) 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我委决定对海口恒兴达 (略) 等6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请相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重大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于期限内将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报至我委。地址: (略) 秀 (略) 6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406办公室,联系人:李自孟,联系电话:*。

接到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后,我委将组织现场复查,确认重大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逾期未提交解除督办申请,我委将依规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置。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自孟,电话:*)

序号

责任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判定依据

整改日期

1

海口恒兴达 (略)

现场三人在电焊作业,但仅有一人有证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电工与房东使用同一电工,但未核查其电工作业证件,也未与其签订安全协议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现场叉车及人员为委外人员,叉车司机无作业证件,现场叉车无证件,未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2

海 (略)

现场有电焊机,经询问为第三方单位,但未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未核查其电焊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电工为本单位员工,但未提供电工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3

海南 (略)

修补工位电焊人员无电焊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4

海南 (略)

叉车未上牌,且未提供叉车司机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5

海南 (略)

叉车为委外人员操作,未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未提供叉车司机驾驶证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现场粉尘沉积多,未定期清理,无清理记录,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1.10条: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2024年4月28日

电工为委外作业,未签订安全协议,未核查其资质证书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6

海口鑫 (略)

叉车未上牌,叉车司机无证件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电工为委外人员,但未核查其电工证件,未与其签订安全协议

重大隐患《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3.1条: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3.2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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