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110千伏西港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众参与公告
湛江110千伏西港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保障被征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征地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湛江110千伏西港输变电工程项目。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 (略) 乌石镇(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示意图)。
3.拟征收土地面积:总面积0.4113公顷,征收土地面积以最终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面积为准。
4.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略) 乌石镇三教经济联合社。
5.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获批后用于湛江110千伏西港输变电工程项目,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规定。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对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对项目征收土地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项目征收土地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对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征收土地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征收土地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征收土地的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公众对本项目征收土地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地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 (略) 雷南大道55号
联系人:莫泽与
电话:* 邮箱:*@*q.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霞山 (略) 35号银隆广场5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 邮箱:*@*q.com
六、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日止,为期10天。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附件:湛江110千伏西港输变电工程项目示意图
广东 (略)
2024年4月23日
湛江110千伏西港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众参与公告.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保障被征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征地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湛江110千伏西港输变电工程项目。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 (略) 乌石镇(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示意图)。
3.拟征收土地面积:总面积0.4113公顷,征收土地面积以最终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面积为准。
4.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略) 乌石镇三教经济联合社。
5.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获批后用于湛江110千伏西港输变电工程项目,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规定。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对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对项目征收土地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项目征收土地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对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征收土地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征收土地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征收土地的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公众对本项目征收土地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地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 (略) 雷南大道55号
联系人:莫泽与
电话:* 邮箱:*@*q.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霞山 (略) 35号银隆广场5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 邮箱:*@*q.com
六、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日止,为期10天。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附件:湛江110千伏西港输变电工程项目示意图
广东 (略)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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