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鹏辉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造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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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鹏辉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造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 (略) (略) 年产*吨造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

地 址:郎溪县政务服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吨造型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郎溪县凌笪镇方里村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炎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郎溪县凌笪镇方里村,建设项目用地原为安徽省郎溪县运通电工材料厂用地,安徽省郎溪县运通电工材料厂在该地块已建设有3栋厂房、1栋宿舍楼、1栋办公楼,由于经营不善,已将生产设备从该厂区搬离,由凌笪镇政府将该地块收储,嫁接至本项目,作为本项目厂区建设用地。项目拟投资*万元,改建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3400平方米,新建仓库4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通过新建再生砂生产线3条,覆膜砂生产线3条,再生铁生产线,透水建材生产线、干混砂浆生产线各1条,达到年产*吨造型材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再生砂生产时产生的上料粉尘、焙烧废气、筛分粉尘、下料粉尘;覆膜砂生产时产生的混砂废气、筛分粉尘、下料粉尘;再生砂和覆膜砂生产加热工段产生的白油燃烧废气;再生铁生产时产生的破碎粉尘、球磨废气;透水建材和干混砂浆生产时产生的搅拌废气以及原料筒进料时产生的筒仓呼吸粉尘。

(1)项目3条再生砂生产线上产生的上料粉尘、筛分粉尘、焙烧废气、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白油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套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项目3条覆膜砂生产线上产生的混砂废气、筛分粉尘、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项目再生铁生产线上产生的破碎粉尘、球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项目透水建材生产和干混砂浆生产产生的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6)项目原料筒仓产生的呼吸粉尘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污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产生的磁选不合格品、筛分杂质、废炉渣、除尘灰等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回用于透水建材生产,废包装袋等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发改委、郎溪县凌笪镇人民政府。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4月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 (略) (略) 年产*吨造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

地 址:郎溪县政务服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吨造型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郎溪县凌笪镇方里村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炎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郎溪县凌笪镇方里村,建设项目用地原为安徽省郎溪县运通电工材料厂用地,安徽省郎溪县运通电工材料厂在该地块已建设有3栋厂房、1栋宿舍楼、1栋办公楼,由于经营不善,已将生产设备从该厂区搬离,由凌笪镇政府将该地块收储,嫁接至本项目,作为本项目厂区建设用地。项目拟投资*万元,改建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3400平方米,新建仓库4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通过新建再生砂生产线3条,覆膜砂生产线3条,再生铁生产线,透水建材生产线、干混砂浆生产线各1条,达到年产*吨造型材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再生砂生产时产生的上料粉尘、焙烧废气、筛分粉尘、下料粉尘;覆膜砂生产时产生的混砂废气、筛分粉尘、下料粉尘;再生砂和覆膜砂生产加热工段产生的白油燃烧废气;再生铁生产时产生的破碎粉尘、球磨废气;透水建材和干混砂浆生产时产生的搅拌废气以及原料筒进料时产生的筒仓呼吸粉尘。

(1)项目3条再生砂生产线上产生的上料粉尘、筛分粉尘、焙烧废气、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白油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套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项目3条覆膜砂生产线上产生的混砂废气、筛分粉尘、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项目再生铁生产线上产生的破碎粉尘、球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项目透水建材生产和干混砂浆生产产生的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6)项目原料筒仓产生的呼吸粉尘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污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产生的磁选不合格品、筛分杂质、废炉渣、除尘灰等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回用于透水建材生产,废包装袋等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发改委、郎溪县凌笪镇人民政府。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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