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白山市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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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白山市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白山市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4〕18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山富通〔2024〕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委 (略) 编制完成《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中城 (略) 出具的《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评估报告》(中恒咨审字【2023】ZHPS 第2331号)意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 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浑江区板石社区、林丰社区、兴盛社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针对 (略) 浑江区板石社区、林丰社区、兴盛社区 的老旧小区改造修缮住宅楼共41栋。改造建筑的楼本体总面积*.80平方米,涉及总户数1383户,包括三个老旧小区的建筑修缮工程、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进行原位升级改造。
  五、建设期限:本工程预计建设期为2年,为2024年3月至2026年2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91.*元。拟申请地方财政资金;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元、基本预备费为36.*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建筑安装工程

395.72

2

设计

19.27

2

监理

13.06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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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白山市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4〕18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山富通〔2024〕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委 (略) 编制完成《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中城 (略) 出具的《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评估报告》(中恒咨审字【2023】ZHPS 第2331号)意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 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浑江区板石社区、林丰社区、兴盛社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针对 (略) 浑江区板石社区、林丰社区、兴盛社区 的老旧小区改造修缮住宅楼共41栋。改造建筑的楼本体总面积*.80平方米,涉及总户数1383户,包括三个老旧小区的建筑修缮工程、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进行原位升级改造。
  五、建设期限:本工程预计建设期为2年,为2024年3月至2026年2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91.*元。拟申请地方财政资金;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元、基本预备费为36.*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 (略) 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建筑安装工程

395.72

2

设计

19.27

2

监理

13.06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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