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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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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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新发改审批〔2024)138号
关于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
调整报告的批复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
究调整报告》等相关资料均悉。该项目由我局新发改审批〔2023
)119号文件批复可研,因建设项目内容及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根
据《新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11号),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码:2312-*-04-05-*。
三、项目法人: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地点:新田县7个乡镇。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坡面清理*.91立方米、
坡面生态修复3546平方米;修建挡土墙1106.08米、截排水沟
2635.46米、集水井1座、沉淀池(消力池)24座、涵管7米、锚杆
285根、格构基础梁106.58米、格构横纵梁1812.04米、格构梁绿
化942平方米、钢管桩594米、抗滑桩20根、地坪硬化412平方米、
马道(坡面)硬化910.3平方米、监测桩5个、监测墩13座。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
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元;地方配套*元。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
严格按照新政发〔2021〕11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办理.
八、项目初步设计应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内容
进行设计,并严格控制概算,在开工前编制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按照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
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
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
违规行为。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
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
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
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新中县发展和改

2024年4月24日
以专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新发改审批〔2023)119号
关于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科技防灾的监测预警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
2312-*-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田县10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削
方减载5296.8立方米,修建钢筋混凝土重力式挡土墙829.4m、
锚杆473根4322米,格构梁2329.4米,截排水沟1513米,消
力池27座,沉淀池5座,绿化工程942平方米等对地质灾害隐患
进行治理。
三、项目单位(法人):新田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是负
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元;地方配套*元。请按
照新政发〔2021)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
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
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
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
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
《新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11号)相关
规定。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6归
抄送:财政、审计、统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
生态环境等部门
新田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新发改审批〔2024)138号
关于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
调整报告的批复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
究调整报告》等相关资料均悉。该项目由我局新发改审批〔2023
)119号文件批复可研,因建设项目内容及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根
据《新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11号),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码:2312-*-04-05-*。
三、项目法人: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地点:新田县7个乡镇。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坡面清理*.91立方米、
坡面生态修复3546平方米;修建挡土墙1106.08米、截排水沟
2635.46米、集水井1座、沉淀池(消力池)24座、涵管7米、锚杆
285根、格构基础梁106.58米、格构横纵梁1812.04米、格构梁绿
化942平方米、钢管桩594米、抗滑桩20根、地坪硬化412平方米、
马道(坡面)硬化910.3平方米、监测桩5个、监测墩13座。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
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元;地方配套*元。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
严格按照新政发〔2021〕11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办理.
八、项目初步设计应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内容
进行设计,并严格控制概算,在开工前编制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按照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
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
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
违规行为。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
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
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
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新中县发展和改

2024年4月24日
以专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新发改审批〔2023)119号
关于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科技防灾的监测预警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
2312-*-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田县10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削
方减载5296.8立方米,修建钢筋混凝土重力式挡土墙829.4m、
锚杆473根4322米,格构梁2329.4米,截排水沟1513米,消
力池27座,沉淀池5座,绿化工程942平方米等对地质灾害隐患
进行治理。
三、项目单位(法人):新田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是负
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元;地方配套*元。请按
照新政发〔2021)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
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
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
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
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
《新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11号)相关
规定。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6归
抄送:财政、审计、统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
生态环境等部门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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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新发改审批〔2024)138号
关于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
调整报告的批复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
究调整报告》等相关资料均悉。该项目由我局新发改审批〔2023
)119号文件批复可研,因建设项目内容及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根
据《新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11号),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码:2312-*-04-05-*。
三、项目法人: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地点:新田县7个乡镇。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坡面清理*.91立方米、
坡面生态修复3546平方米;修建挡土墙1106.08米、截排水沟
2635.46米、集水井1座、沉淀池(消力池)24座、涵管7米、锚杆
285根、格构基础梁106.58米、格构横纵梁1812.04米、格构梁绿
化942平方米、钢管桩594米、抗滑桩20根、地坪硬化412平方米、
马道(坡面)硬化910.3平方米、监测桩5个、监测墩13座。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
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元;地方配套*元。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
严格按照新政发〔2021〕11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办理.
八、项目初步设计应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内容
进行设计,并严格控制概算,在开工前编制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按照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
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
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
违规行为。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
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
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
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新中县发展和改

2024年4月24日
以专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新发改审批〔2023)119号
关于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科技防灾的监测预警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
2312-*-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田县10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削
方减载5296.8立方米,修建钢筋混凝土重力式挡土墙829.4m、
锚杆473根4322米,格构梁2329.4米,截排水沟1513米,消
力池27座,沉淀池5座,绿化工程942平方米等对地质灾害隐患
进行治理。
三、项目单位(法人):新田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是负
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元;地方配套*元。请按
照新政发〔2021)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
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
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
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
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
《新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11号)相关
规定。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6归
抄送:财政、审计、统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
生态环境等部门
新田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新发改审批〔2024)138号
关于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
调整报告的批复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
究调整报告》等相关资料均悉。该项目由我局新发改审批〔2023
)119号文件批复可研,因建设项目内容及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根
据《新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11号),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码:2312-*-04-05-*。
三、项目法人: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地点:新田县7个乡镇。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坡面清理*.91立方米、
坡面生态修复3546平方米;修建挡土墙1106.08米、截排水沟
2635.46米、集水井1座、沉淀池(消力池)24座、涵管7米、锚杆
285根、格构基础梁106.58米、格构横纵梁1812.04米、格构梁绿
化942平方米、钢管桩594米、抗滑桩20根、地坪硬化412平方米、
马道(坡面)硬化910.3平方米、监测桩5个、监测墩13座。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建
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元;地方配套*元。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
严格按照新政发〔2021〕11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办理.
八、项目初步设计应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内容
进行设计,并严格控制概算,在开工前编制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按照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
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
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
违规行为。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
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
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
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新中县发展和改

2024年4月24日
以专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新发改审批〔2023)119号
关于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科技防灾的监测预警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新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
2312-*-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田县10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削
方减载5296.8立方米,修建钢筋混凝土重力式挡土墙829.4m、
锚杆473根4322米,格构梁2329.4米,截排水沟1513米,消
力池27座,沉淀池5座,绿化工程942平方米等对地质灾害隐患
进行治理。
三、项目单位(法人):新田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是负
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元;地方配套*元。请按
照新政发〔2021)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
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
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
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
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
《新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11号)相关
规定。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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