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2024年重污染过程跟踪研判与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效果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宣城市2024年重污染过程跟踪研判与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效果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机构, (略) 重污染过程进行跟踪研判,并对应急减排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详见采购内容)。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元
(三)采购内容
1.协助修订《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试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协助修订《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结合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数据分析,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的减排措施。
3.统计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污染过程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在国家监测总站和省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基础上, (略) 秋冬季PM2.5污染过程的成因与来源开展科学诊断和跟踪研判。并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投标单位相关要求:供应商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类奖项或荣誉(表彰);项目投入具有大气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相关专业和具有环保或环境类专业高级技术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随标书一并提交。
(五)投标人技术要求
(1)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应急减排清单修订(或审核)或污染源普查或大气源清单编制或排污许可审核项目或绩效分级审 (略) 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领域(含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大气源清单编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业绩的。
(2)中 (略) 发布预警后,及时完成重污染天气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相关统计工作。
(3)中 (略) 发布预警后通知后,需15个工作日内响应,定量评估应急减排措施对污染期间(或污染物浓度显著增高期间)PM2.5的改善效果,为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30日17:30之前,将采购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63.com),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采购报名表见附件1。
2、联系人:王卉 联系电话:0563-*
(七)评分办法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单位需达到3家(含3家)以上,方可开标,达不到开标要求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评审事宜
1、评审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
2、评审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 (略) 生态环境局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3、递交材料:各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10日下班前将评审材料(材料1正2复)邮寄至我局,评审材料必须密封盖骑缝章,评审时由评审人员现场开封。
4、评审人员: (略) 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5、评审条件: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优先方案合理、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
6、签订合同:成交结果确定后,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略) 生态环境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九)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授权委托书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十)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完成修订《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支付合同价款的30%,在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履约保证金:无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提供服务要求(包含服务期)
1、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2、保密要求:对于招标人委托的统计及评估数据保密。
3、严格按照*方要求开展评估任务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商定。
(十二)其他要求
1、质量标准:*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2、项目要求
(1)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对*方提出的修改设计提出响应措施。最终成果通过评审验收,*方需对*方无偿提供该项目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2)方案成果及相关资料应满足*方实际需求:
(3)做好保密工作,未经同意,*方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4)本项目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
附件2
评分细则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50分) | 咨询服务方案 |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1、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等综合分析; 2、 (略) 线; 3、工作时间与进度的合理性; 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技术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6、保密管理措施; 上述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每有一项得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 | 0-12分 |
人员配备 | 1、服务团队(此项累计得分满分10分) 1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环保或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一名得2分,最高得6分。 2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大气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每一名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2相应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0-10分 |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类奖项或荣誉(表彰)的,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地市级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 注:(1)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2)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8分 | |
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 1.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应急减排清单修订(或审核)或污染源普查或大气源清单编制或排污许可审核项目或绩效分级审 (略) 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领域(含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大气源清单编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业绩的,每项得5分,满分10分。 2.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以第一单位主持),每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分。 注:含正在履约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评审内容需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 0-20分 | |
价格分 (5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50 |
(一)项目概况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机构, (略) 重污染过程进行跟踪研判,并对应急减排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详见采购内容)。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元
(三)采购内容
1.协助修订《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试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协助修订《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结合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数据分析,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的减排措施。
3.统计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污染过程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在国家监测总站和省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基础上, (略) 秋冬季PM2.5污染过程的成因与来源开展科学诊断和跟踪研判。并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投标单位相关要求:供应商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类奖项或荣誉(表彰);项目投入具有大气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相关专业和具有环保或环境类专业高级技术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随标书一并提交。
(五)投标人技术要求
(1)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应急减排清单修订(或审核)或污染源普查或大气源清单编制或排污许可审核项目或绩效分级审 (略) 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领域(含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大气源清单编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业绩的。
(2)中 (略) 发布预警后,及时完成重污染天气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相关统计工作。
(3)中 (略) 发布预警后通知后,需15个工作日内响应,定量评估应急减排措施对污染期间(或污染物浓度显著增高期间)PM2.5的改善效果,为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30日17:30之前,将采购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63.com),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采购报名表见附件1。
2、联系人:王卉 联系电话:0563-*
(七)评分办法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单位需达到3家(含3家)以上,方可开标,达不到开标要求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评审事宜
1、评审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
2、评审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 (略) 生态环境局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3、递交材料:各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10日下班前将评审材料(材料1正2复)邮寄至我局,评审材料必须密封盖骑缝章,评审时由评审人员现场开封。
4、评审人员: (略) 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5、评审条件: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优先方案合理、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
6、签订合同:成交结果确定后,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略) 生态环境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九)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授权委托书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十)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完成修订《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支付合同价款的30%,在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履约保证金:无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提供服务要求(包含服务期)
1、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2、保密要求:对于招标人委托的统计及评估数据保密。
3、严格按照*方要求开展评估任务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商定。
(十二)其他要求
1、质量标准:*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2、项目要求
(1)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对*方提出的修改设计提出响应措施。最终成果通过评审验收,*方需对*方无偿提供该项目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2)方案成果及相关资料应满足*方实际需求:
(3)做好保密工作,未经同意,*方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4)本项目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
附件2
评分细则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50分) | 咨询服务方案 |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1、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等综合分析; 2、 (略) 线; 3、工作时间与进度的合理性; 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技术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6、保密管理措施; 上述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每有一项得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 | 0-12分 |
人员配备 | 1、服务团队(此项累计得分满分10分) 1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环保或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一名得2分,最高得6分。 2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大气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每一名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2相应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0-10分 |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类奖项或荣誉(表彰)的,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地市级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 注:(1)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2)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8分 | |
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 1.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应急减排清单修订(或审核)或污染源普查或大气源清单编制或排污许可审核项目或绩效分级审 (略) 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领域(含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大气源清单编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业绩的,每项得5分,满分10分。 2.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以第一单位主持),每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分。 注:含正在履约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评审内容需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 0-20分 | |
价格分 (5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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