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埃克塞尔电梯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电梯及配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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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埃克塞尔电梯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电梯及配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海宁 (略) 年产1200台电梯及配套建设项目

(略) 盐官镇G525国道北侧、 (略) 东侧

海宁 (略)

拟新征土地*平方米,新建厂房*平方米,购置激光机、多功能冲压机、多功能柔性加工流水线等生产设备,实施后将形成年产1200台电梯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木材锯加工、刨加工产生的颗粒物和激光切割、焊接产生的颗粒物较少,企业需加强通风换气,并定期清理地面;木材切割、铣床加工、钻孔、雕刻、打磨、砂磨、磨光产生的颗粒物较少,且可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每个设备均自带)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并及时清扫地面,保证车间空气质量。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烟囱高于屋顶排放。

废水:本项目金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排放口DW (略) (略) ,最终送入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

固废: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分类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木料、金属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破损工具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细屑、化学品废包装、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海宁 (略) 年产1200台电梯及配套建设项目

(略) 盐官镇G525国道北侧、 (略) 东侧

海宁 (略)

拟新征土地*平方米,新建厂房*平方米,购置激光机、多功能冲压机、多功能柔性加工流水线等生产设备,实施后将形成年产1200台电梯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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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木材锯加工、刨加工产生的颗粒物和激光切割、焊接产生的颗粒物较少,企业需加强通风换气,并定期清理地面;木材切割、铣床加工、钻孔、雕刻、打磨、砂磨、磨光产生的颗粒物较少,且可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每个设备均自带)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并及时清扫地面,保证车间空气质量。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烟囱高于屋顶排放。

废水:本项目金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排放口DW (略) (略) ,最终送入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

固废: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分类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木料、金属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破损工具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细屑、化学品废包装、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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