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石镜乡分龙大理岩矿怀宁县分龙制灰用大理岩矿30万t/a露天开采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怀宁县石镜乡分龙大理岩矿怀宁县分龙制灰用大理岩矿30万t/a露天开采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怀宁县石镜乡分龙大理岩矿怀宁县分龙制灰用大理岩矿*t/a露天开采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传真 | 0556-*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怀宁县分龙制灰用大理岩矿*t/a露天开采技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怀宁县石镜乡分龙村 | ||
建设单位 | 怀宁县石镜乡分龙大理岩矿 | ||
编制主持人 | 高点击查看>>*(合肥绿都环境 (略)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怀宁县石镜乡分龙村,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釆方式,分层高度15m,终了台阶坡面角取65°,潜孔钻机穿孔、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终了台阶坡面角为65°,采场最终边坡角50°。本次设计露天采矿境界内圈定的矿石量为392.*吨,资源利用率为95.11%,年产制灰用大理岩矿*吨,矿山服务年限为12年(不含基建期1年)。 | ||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废气:项目基建期废气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防治对策和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建设单位环保管理程序。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试行〉》。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露天采场粉尘、运输扬尘、汽车燃油尾气等。防治对策和措施:采场采用深孔多排孔微差爆破,可降低二次破碎频率,减少粉尘产生量;钻孔设备配备捕尘装置并采用湿式水雾除尘或干式除尘器除尘,降低穿孔作业的产尘量;放炮后用雾炮车喷洒爆堆,可及时将爆破扬尘沉降;主 (略) 硬化,利用雾炮车及洒水车降尘抑尘; (略) 进入矿山处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轮胎、底盘冲洗;对运输车辆及燃油机械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保证其排出的废气满足有关要求。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 ||
二、废水:项目基建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防治对策和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捞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防治对策和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收集,定期清捞用作农肥,不外排。 | |||
三、噪声:项目基建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施运营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阶段的噪声的要求;杜绝夜间使用高噪设备施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露天采场噪声及运输噪声。露天采场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优选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安装等措施,确保矿山边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略) 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运输;对运输车辆实施禁鸣、限速(车速控制在20km/h以下)等管理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评价范围内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功能等级不会因项目运营而降低。 | |||
四、固废:项目基建 (略) 建设产生的表土及土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防治对策和措施:表土暂存于临时周转场,作为回填表土;土方暂存于临时周转场, (略) 基建设。生活垃圾应设置集中收运设备,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采矿产生的表土、剥离废石、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粉尘处理产生的收尘灰;沉淀池污泥;职工生活垃圾。防治对策和措施: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场,作为覆土用于生态修复;废石暂存于临时堆场,定期外售;污泥用于矿山生态修 (略) 边坡覆土;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经收集作为危废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五、环境风险:①矿区设置300m爆破安全警戒线,警戒线范围不得建设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程》(DZ/T0223-2004)要求在矿山开采过程中 (略) 点,进行对矿山不稳定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不稳定边坡段动态监测,防治雨水下渗诱发滑坡、泥石流。矿山闭坑后,要对采场边坡上岩体进行定期巡视监测,预防产生岩体滑坡和崩塌。③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怀宁县石镜乡分龙大理岩矿怀宁县分龙制灰用大理岩矿*t/a露天开采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传真 | 0556-*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怀宁县分龙制灰用大理岩矿*t/a露天开采技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怀宁县石镜乡分龙村 | ||
建设单位 | 怀宁县石镜乡分龙大理岩矿 | ||
编制主持人 | 高点击查看>>*(合肥绿都环境 (略)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怀宁县石镜乡分龙村,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釆方式,分层高度15m,终了台阶坡面角取65°,潜孔钻机穿孔、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终了台阶坡面角为65°,采场最终边坡角50°。本次设计露天采矿境界内圈定的矿石量为392.*吨,资源利用率为95.11%,年产制灰用大理岩矿*吨,矿山服务年限为12年(不含基建期1年)。 | ||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废气:项目基建期废气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防治对策和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建设单位环保管理程序。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试行〉》。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露天采场粉尘、运输扬尘、汽车燃油尾气等。防治对策和措施:采场采用深孔多排孔微差爆破,可降低二次破碎频率,减少粉尘产生量;钻孔设备配备捕尘装置并采用湿式水雾除尘或干式除尘器除尘,降低穿孔作业的产尘量;放炮后用雾炮车喷洒爆堆,可及时将爆破扬尘沉降;主 (略) 硬化,利用雾炮车及洒水车降尘抑尘; (略) 进入矿山处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轮胎、底盘冲洗;对运输车辆及燃油机械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保证其排出的废气满足有关要求。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 ||
二、废水:项目基建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防治对策和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捞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防治对策和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收集,定期清捞用作农肥,不外排。 | |||
三、噪声:项目基建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施运营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阶段的噪声的要求;杜绝夜间使用高噪设备施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露天采场噪声及运输噪声。露天采场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优选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安装等措施,确保矿山边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略) 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运输;对运输车辆实施禁鸣、限速(车速控制在20km/h以下)等管理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评价范围内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功能等级不会因项目运营而降低。 | |||
四、固废:项目基建 (略) 建设产生的表土及土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防治对策和措施:表土暂存于临时周转场,作为回填表土;土方暂存于临时周转场, (略) 基建设。生活垃圾应设置集中收运设备,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采矿产生的表土、剥离废石、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粉尘处理产生的收尘灰;沉淀池污泥;职工生活垃圾。防治对策和措施: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场,作为覆土用于生态修复;废石暂存于临时堆场,定期外售;污泥用于矿山生态修 (略) 边坡覆土;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经收集作为危废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五、环境风险:①矿区设置300m爆破安全警戒线,警戒线范围不得建设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程》(DZ/T0223-2004)要求在矿山开采过程中 (略) 点,进行对矿山不稳定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不稳定边坡段动态监测,防治雨水下渗诱发滑坡、泥石流。矿山闭坑后,要对采场边坡上岩体进行定期巡视监测,预防产生岩体滑坡和崩塌。③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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