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方案调整事宜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
(略) 西乡塘区心圩江沿岸。
二、地类(用途)
公园绿地。
三、调整理由
为促进心圩江生态与文旅产业有效融合,打造新型公园文旅一体化,更加完善心圩江服务配套建设,发掘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带来的经济价值,拟在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基础上,重新整合该项目建设内容,局部调整优化,将游乐潮玩等建设内容调整集中于心圩江下游段,更好的树立公园的旅游形象,便于建设及管理。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方案文本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项目名称方面
项目名称由“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方案调整”修改为“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
(二)主要建设内容方面
1.原方案文本地块二(游泳潜水馆)取消。
2.原方案文本地块三(水上乐园),建设位置调整至本方案文本地块七(明月湖水乐园),建设内容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及设计。
3.原方案文本地块四(新建停车场)建设内容调整,该区位地块建设内容调整为本方案文本地块二(停车场及管理用房)管理房建筑。
4.原方案文本地块八(能源充电站和停车场)取消,该区位地块建设内容调整为本方案文本地块六(主题游乐园)。
5.原方案文本地块九(露营活动区)取消。
6.本方案文本增加地块八(综合体育馆)建设内容。
7.原方案文本地块十(明月湖酷玩运动公园)建设内容调整,增加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建筑平面修改,调整至本方案文本地块九(明月湖酷玩运动公园)。
8.原方案文本地块十一、十二(立体停车场一、二)取消。
9.本方案文本增加地块十(停车场)建设内容。
10.本方案文本增加环卫站预留用地内容。
(四)主要经济指标方面
公园总用面积由原明月湖用地面积调整为心圩江综合整治工程总用地,约534公顷。绿化面积由*.82调整为*.17㎡,管理建筑、游憩建筑及服务建筑占地(建筑占地面积)由*.46调整为*.83㎡,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面积由*.52调整为*.74㎡,绿地率由83.89%调整为87.80%,调整后指标符合《公园设计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及片区控规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青 (略) 3-1号)。
(二)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项目现场。
(三) (略) 自 (略) 站(http:// http://**.cn)。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5月9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高 (略) 1号火炬大厦17楼1710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方案调整事宜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
(略) 西乡塘区心圩江沿岸。
二、地类(用途)
公园绿地。
三、调整理由
为促进心圩江生态与文旅产业有效融合,打造新型公园文旅一体化,更加完善心圩江服务配套建设,发掘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带来的经济价值,拟在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基础上,重新整合该项目建设内容,局部调整优化,将游乐潮玩等建设内容调整集中于心圩江下游段,更好的树立公园的旅游形象,便于建设及管理。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方案文本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项目名称方面
项目名称由“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方案调整”修改为“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
(二)主要建设内容方面
1.原方案文本地块二(游泳潜水馆)取消。
2.原方案文本地块三(水上乐园),建设位置调整至本方案文本地块七(明月湖水乐园),建设内容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及设计。
3.原方案文本地块四(新建停车场)建设内容调整,该区位地块建设内容调整为本方案文本地块二(停车场及管理用房)管理房建筑。
4.原方案文本地块八(能源充电站和停车场)取消,该区位地块建设内容调整为本方案文本地块六(主题游乐园)。
5.原方案文本地块九(露营活动区)取消。
6.本方案文本增加地块八(综合体育馆)建设内容。
7.原方案文本地块十(明月湖酷玩运动公园)建设内容调整,增加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建筑平面修改,调整至本方案文本地块九(明月湖酷玩运动公园)。
8.原方案文本地块十一、十二(立体停车场一、二)取消。
9.本方案文本增加地块十(停车场)建设内容。
10.本方案文本增加环卫站预留用地内容。
(四)主要经济指标方面
公园总用面积由原明月湖用地面积调整为心圩江综合整治工程总用地,约534公顷。绿化面积由*.82调整为*.17㎡,管理建筑、游憩建筑及服务建筑占地(建筑占地面积)由*.46调整为*.83㎡,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面积由*.52调整为*.74㎡,绿地率由83.89%调整为87.80%,调整后指标符合《公园设计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及片区控规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青 (略) 3-1号)。
(二) (略) 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服务配套工程(一期)项目现场。
(三) (略) 自 (略) 站(http:// http://**.cn)。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5月9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高 (略) 1号火炬大厦17楼1710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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