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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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广东三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江街道小享 (略) 8号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德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位于 (略) 万江街道小享 (略) 8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0′40.083″,北纬23°04′25.013″。占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液压泵配件、液压马达配件、液压阀配件、减速机配件的热处理加工生产,预计热处理加工生产液压泵配件800吨/年、液压马达配件400吨/年、液压阀配件200吨/年、减速机配件1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 以项目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出租屋,相对厂界最近距离为西北面的出租屋64m,位于项目侧风向。 项目燃烧工序会有少量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气浓度产生,项目拟将废气经收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排放高度15m),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01)表2 无组织排放口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冷却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受热、风吹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略) 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生活污水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两者较严值的要求。 项目施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 项目生 (略) (略) (略) 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对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声、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4-24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万江街 (略) 46号法治惠民中心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广东三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江街道小享 (略) 8号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德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位于 (略) 万江街道小享 (略) 8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0′40.083″,北纬23°04′25.013″。占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液压泵配件、液压马达配件、液压阀配件、减速机配件的热处理加工生产,预计热处理加工生产液压泵配件800吨/年、液压马达配件400吨/年、液压阀配件200吨/年、减速机配件1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 以项目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出租屋,相对厂界最近距离为西北面的出租屋64m,位于项目侧风向。 项目燃烧工序会有少量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气浓度产生,项目拟将废气经收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排放高度15m),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01)表2 无组织排放口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冷却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受热、风吹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略) 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生活污水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两者较严值的要求。 项目施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 项目生 (略) (略) (略) 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对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声、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4-24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万江街 (略) 46号法治惠民中心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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