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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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比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门头沟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6:46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14:00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菁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12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川,*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门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门头 (略) 1号2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菁、010-*-8212

  北京门城 (略)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MCYP-2024-04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菁

项目联系电话:010-*-82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门城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菁、010-*-8212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门头 (略) 1号21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异地重建安置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异地安置工程项目基本需求及生产建设条件得到满足,明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治理措施。现需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MCYP-2024-048-5

2.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采购方式:比价

4.项目预算金额:*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元

5.采购需求:为异地重建安置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异地安置工程项目基本需求及生产建设条件得到满足,明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治理措施。现需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内容全部完成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5日9:00 至2024年04月3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门头 (略) 1号212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门头 (略) 1号1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门头 (略) 1号1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比价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2、凡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与我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10) (略) 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4、领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项目名称)

②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

联系方式:王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门城 (略)

地址: (略) 门头 (略) 1号212室

联系方式:韩菁 010-*-8212

3.项目联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菁

电话:010-*-8212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门头沟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6:46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14:00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菁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12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川,*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门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门头 (略) 1号2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菁、010-*-8212

  北京门城 (略)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MCYP-2024-04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菁

项目联系电话:010-*-82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门城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菁、010-*-8212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门头 (略) 1号21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异地重建安置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异地安置工程项目基本需求及生产建设条件得到满足,明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治理措施。现需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MCYP-2024-048-5

2.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采购方式:比价

4.项目预算金额:*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元

5.采购需求:为异地重建安置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异地安置工程项目基本需求及生产建设条件得到满足,明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治理措施。现需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平原村异地重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内容全部完成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5日9:00 至2024年04月3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门头 (略) 1号212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门头 (略) 1号1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门头 (略) 1号1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比价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2、凡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与我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10) (略) 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4、领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项目名称)

②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

联系方式:王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门城 (略)

地址: (略) 门头 (略) 1号212室

联系方式:韩菁 010-*-8212

3.项目联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菁

电话:010-*-8212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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