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及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及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及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在承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7日内,应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及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范围:项目选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廿地乡恰让水库及其上游两条汇水支流。恰让水库总库容311.*m3,上游两条汇水支流分别是:支流1长度约2.00km,起点经纬度坐标(100.*,36.*),终点为支流1.2水库汇合处;上游支流2长度约1.50km,起点经纬度坐标(100.*,36.*),终点为支流1.2水库汇合处。
建设内容:建设河道岸线工程守住自然岸线;修复河岸面源污染生物阻隔带,减少面源污染入河;建设水源涵养植被带,恢复植被生境,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措施,为当地饮水安全增加安全保障。本项目总投资为4130.*元,其中,3923.*元拟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占项目总投资95%,206.*元由地方自筹配套支持,占项目总投资5%。
建设规模:(1)水源涵养林草植被带工程:对涵养功能退化区进行植被修复,修复水源涵养功能退化区共*m2。(2)河岸面源污染生物阻隔带工程:针对面源污染源建设生态阻隔带工程*m2。(3)破损河岸线修复治理工程:为防止岸线进一步破坏从而影响植被的恢复,建设石笼生态护岸约5098米。(4) (略) 围栏工程:通过物理隔离防护对植物初期的生长进行防护,修建围栏长度1900米。(5)道路两侧防撞护栏工程:为减少由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本项目在新建支流1、新建支流2建设防撞护栏,并维修水库沿线已损坏的护栏,新建及维修防撞护栏长度共计120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共和县恰卜恰 (略) 3-45号
联系人:羊中彭措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海南州 (略)
联系人:鱼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公示期10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2024.05.10)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后通过E-Mail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及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在承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7日内,应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及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范围:项目选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廿地乡恰让水库及其上游两条汇水支流。恰让水库总库容311.*m3,上游两条汇水支流分别是:支流1长度约2.00km,起点经纬度坐标(100.*,36.*),终点为支流1.2水库汇合处;上游支流2长度约1.50km,起点经纬度坐标(100.*,36.*),终点为支流1.2水库汇合处。
建设内容:建设河道岸线工程守住自然岸线;修复河岸面源污染生物阻隔带,减少面源污染入河;建设水源涵养植被带,恢复植被生境,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措施,为当地饮水安全增加安全保障。本项目总投资为4130.*元,其中,3923.*元拟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占项目总投资95%,206.*元由地方自筹配套支持,占项目总投资5%。
建设规模:(1)水源涵养林草植被带工程:对涵养功能退化区进行植被修复,修复水源涵养功能退化区共*m2。(2)河岸面源污染生物阻隔带工程:针对面源污染源建设生态阻隔带工程*m2。(3)破损河岸线修复治理工程:为防止岸线进一步破坏从而影响植被的恢复,建设石笼生态护岸约5098米。(4) (略) 围栏工程:通过物理隔离防护对植物初期的生长进行防护,修建围栏长度1900米。(5)道路两侧防撞护栏工程:为减少由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本项目在新建支流1、新建支流2建设防撞护栏,并维修水库沿线已损坏的护栏,新建及维修防撞护栏长度共计120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共和县恰卜恰 (略) 3-45号
联系人:羊中彭措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海南州 (略)
联系人:鱼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公示期10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2024.05.10)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后通过E-Mail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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