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4 16:13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3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 (略) 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略) *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

(略) 厂区内

(略)

内蒙古源通 (略)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将包铝现有电解铸造车间改建为熔铸车间、现有石油焦暂存车间改建为预处理车间,现有电解铸造车间和石油焦暂存车间所涉及工程内容后期全部拆除,为本次项目建设使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熔铸车间、原料库、成品堆场、化验室、冷却循环系统、液氩气化站、液氯储罐、雨水收集池、事故池,供水、供电、供暖均依托现有工程, (略) 政 (略) 供给。改建后年生产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吨。

1.废气:

预处理破碎、筛分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及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脱漆炉废气通过集气罩(1套)+烟气骤冷+活性炭注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 (略) 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中“新建项目对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3-2再生铝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双室炉熔化废气通过集气罩(3套)+烟气骤冷+活性炭注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 (略) 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中“新建项目对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3-2再生铝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二噁英、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精炼废气、渣处理系统废气通过集气罩(5套)+覆膜式布袋除尘器+碱喷淋+一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 (略) 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中“新建项目对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3-2再生铝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氯化氢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逸散到外环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进入包铝四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包铝四期工程各生产环节,不外排,碱喷淋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中相关要求,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铝灰(二次铝灰)、废机油、除尘灰、废活性炭、浊循环水池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新建一座90m2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金属、非金属废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碱喷淋塔沉淀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金属、非金属废料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作为返回料回用于精炼炉,碱喷淋塔沉淀物定期外售。新建一座135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环境风险:

本次技改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天然气(*烷)、油类物质、液氯、铬及其化合物、砷,通过对本次技改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使用量以及环节环境风险潜势进行核算,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通过强化天然气管道管理、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防范,氯气站附设漏氯吸收间、安装漏氯吸收装置,原料库防渗处理、定期巡查,废气、废水处理装置采取定期巡查、及 (略) 等防护措施;针对事故状态及火灾爆炸事故状态下废水排入事故池,保证项目废水不外排;生产车间各区域设有安全告知卡、相应警示标志、危险物质说明、应急处置方案、应急疏散图等;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要求定期更新;与园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公司在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工程环保措施等环节进行管控,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在采取环评中的风险措施和联防联控的情况下,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6.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示,符合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2

内蒙古和 (略) *醇弛放气制*吨/年合成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略) 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蒙古和 (略) 厂区内

内蒙古和 (略)

首信生态环保(内蒙古)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现有项目为内蒙古和 (略) 年产*吨*醇建设项目。内蒙古和 (略) 拟利用*醇装置的*醇弛放气以及空分装置的富余氮气,配套建设一套合成氨装置生产液氨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吨液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合成氨装置区、合成氨压缩厂房、循环水站、液氨罐区、装车站、火炬系统等,供水、排水、供电、脱盐水系统、 (略) 现有*吨*醇项目。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为加热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醇加热炉燃烧后经对应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装置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分别为*醇、非*烷总烃、氨,非*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现有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清净废水和生活污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2023年修订版)》(内发改环资字[2023]1080号),合成氨项目应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不新建办公生活区,新增劳动定员办公生活依托和百泰现有工程生产生活区,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和百泰*醇项目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和百泰现有*醇项目总排口排入经纬能化污水处理站,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生产废水与清净废水由新建 (略) 收集后经本项目新增的废水排放口排入经纬能化污水处理站,排放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特别排放限值的间接排放标准。

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烷化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和废机油,依托和百泰现有危废库房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氨合成催化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上门回收,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和百泰*吨*醇项目1座120m2危废暂存库,该危废暂存库储存*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共设置5个区域,其中堆放废旧氧化锌脱硫剂区域面积为20m2,其余废旧铁锰镍钼催化剂区域面积为16m2,主要堆存铁钼加氢槽废催化剂、铁锰脱硫槽废脱硫剂、镍钼加氢槽废催化剂;废旧活性炭区域为12m2。其它废催化剂堆存区域占地面积为16m2,主要堆存换热式转化炉废催化剂、二段转化炉废催化剂、*醇合成塔废催化剂;其余区域用于临时堆存桶装废机油。

经分析,*醇项目危废暂存库仍有56m2空间,可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需求,依托可行。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

(1)重点生产区域风险防范措施

对合成氨生产装置区、压缩厂房、液氨罐区采取下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车间和仓库结构设计为钢结构敞开式,满足防爆泄压和通风的要求;②所有电气设施为防爆设施,防爆型号符合设计要求;③钢结构全部粉刷了防火涂料,耐火等级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过消防部门的检测;④连锁装置的设置,可以杜绝突发意外时对系统的损害和误操作时对设备的损害;⑤设有警告、禁止、指示等安全标识牌,职业危害告知牌对场所存在的危害及应急处置措施等有确的说明,同时将定期检测的危害浓度在告知牌上予以告知。

(2)事故废气进入火炬系统风险防范措施

当某一装置出现风险事故造成停车或局部停车时,装置自动连锁系统可自动切断进料系统,装置进行放空,事故停车造成的装置及连带上、下游装置无法回收的气体全部排入厂区火炬系统,以确保事故废气不外排,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3)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对储罐区重点防渗区采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并采取严格的监测措施,防止重大事故或者事故处理不及时,罐区泄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在防渗措施完好情况下,不会对厂区及厂区下游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4)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响应机制及应对方案。

本项目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应纳入全厂环境风险系统中,发生事故后通过周密的应急预案控制事故后果,可将其影响控制在环境和人类生活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4 16:13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3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 (略) 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略) *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

(略) 厂区内

(略)

内蒙古源通 (略)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将包铝现有电解铸造车间改建为熔铸车间、现有石油焦暂存车间改建为预处理车间,现有电解铸造车间和石油焦暂存车间所涉及工程内容后期全部拆除,为本次项目建设使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熔铸车间、原料库、成品堆场、化验室、冷却循环系统、液氩气化站、液氯储罐、雨水收集池、事故池,供水、供电、供暖均依托现有工程, (略) 政 (略) 供给。改建后年生产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吨。

1.废气:

预处理破碎、筛分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及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脱漆炉废气通过集气罩(1套)+烟气骤冷+活性炭注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 (略) 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中“新建项目对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3-2再生铝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双室炉熔化废气通过集气罩(3套)+烟气骤冷+活性炭注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 (略) 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中“新建项目对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3-2再生铝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二噁英、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精炼废气、渣处理系统废气通过集气罩(5套)+覆膜式布袋除尘器+碱喷淋+一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 (略) 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中“新建项目对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表13-2再生铝绩效分级指标 A 级企业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氯化氢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逸散到外环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进入包铝四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包铝四期工程各生产环节,不外排,碱喷淋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中相关要求,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铝灰(二次铝灰)、废机油、除尘灰、废活性炭、浊循环水池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新建一座90m2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金属、非金属废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碱喷淋塔沉淀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金属、非金属废料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作为返回料回用于精炼炉,碱喷淋塔沉淀物定期外售。新建一座135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环境风险:

本次技改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天然气(*烷)、油类物质、液氯、铬及其化合物、砷,通过对本次技改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使用量以及环节环境风险潜势进行核算,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通过强化天然气管道管理、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防范,氯气站附设漏氯吸收间、安装漏氯吸收装置,原料库防渗处理、定期巡查,废气、废水处理装置采取定期巡查、及 (略) 等防护措施;针对事故状态及火灾爆炸事故状态下废水排入事故池,保证项目废水不外排;生产车间各区域设有安全告知卡、相应警示标志、危险物质说明、应急处置方案、应急疏散图等;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要求定期更新;与园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公司在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工程环保措施等环节进行管控,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在采取环评中的风险措施和联防联控的情况下,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6.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示,符合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2

内蒙古和 (略) *醇弛放气制*吨/年合成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略) 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蒙古和 (略) 厂区内

内蒙古和 (略)

首信生态环保(内蒙古)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现有项目为内蒙古和 (略) 年产*吨*醇建设项目。内蒙古和 (略) 拟利用*醇装置的*醇弛放气以及空分装置的富余氮气,配套建设一套合成氨装置生产液氨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吨液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合成氨装置区、合成氨压缩厂房、循环水站、液氨罐区、装车站、火炬系统等,供水、排水、供电、脱盐水系统、 (略) 现有*吨*醇项目。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为加热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醇加热炉燃烧后经对应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装置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分别为*醇、非*烷总烃、氨,非*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现有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清净废水和生活污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2023年修订版)》(内发改环资字[2023]1080号),合成氨项目应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不新建办公生活区,新增劳动定员办公生活依托和百泰现有工程生产生活区,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和百泰*醇项目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和百泰现有*醇项目总排口排入经纬能化污水处理站,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生产废水与清净废水由新建 (略) 收集后经本项目新增的废水排放口排入经纬能化污水处理站,排放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特别排放限值的间接排放标准。

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烷化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和废机油,依托和百泰现有危废库房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氨合成催化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上门回收,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和百泰*吨*醇项目1座120m2危废暂存库,该危废暂存库储存*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共设置5个区域,其中堆放废旧氧化锌脱硫剂区域面积为20m2,其余废旧铁锰镍钼催化剂区域面积为16m2,主要堆存铁钼加氢槽废催化剂、铁锰脱硫槽废脱硫剂、镍钼加氢槽废催化剂;废旧活性炭区域为12m2。其它废催化剂堆存区域占地面积为16m2,主要堆存换热式转化炉废催化剂、二段转化炉废催化剂、*醇合成塔废催化剂;其余区域用于临时堆存桶装废机油。

经分析,*醇项目危废暂存库仍有56m2空间,可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需求,依托可行。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

(1)重点生产区域风险防范措施

对合成氨生产装置区、压缩厂房、液氨罐区采取下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车间和仓库结构设计为钢结构敞开式,满足防爆泄压和通风的要求;②所有电气设施为防爆设施,防爆型号符合设计要求;③钢结构全部粉刷了防火涂料,耐火等级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过消防部门的检测;④连锁装置的设置,可以杜绝突发意外时对系统的损害和误操作时对设备的损害;⑤设有警告、禁止、指示等安全标识牌,职业危害告知牌对场所存在的危害及应急处置措施等有确的说明,同时将定期检测的危害浓度在告知牌上予以告知。

(2)事故废气进入火炬系统风险防范措施

当某一装置出现风险事故造成停车或局部停车时,装置自动连锁系统可自动切断进料系统,装置进行放空,事故停车造成的装置及连带上、下游装置无法回收的气体全部排入厂区火炬系统,以确保事故废气不外排,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3)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对储罐区重点防渗区采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并采取严格的监测措施,防止重大事故或者事故处理不及时,罐区泄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在防渗措施完好情况下,不会对厂区及厂区下游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4)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响应机制及应对方案。

本项目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应纳入全厂环境风险系统中,发生事故后通过周密的应急预案控制事故后果,可将其影响控制在环境和人类生活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