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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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3-29 11:00 来源: (略)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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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发改计〔2024〕9号

(略) 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 (略) 水利局关于请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乡村渠道渗漏问题,减少亩均灌溉用水量,增加灌溉面积,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403-*-04-05-*。

三、项目名称: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乡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新建、改建、加固等。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元。资金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浔发改计〔2024〕9号

(略) 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 (略) 水利局关于请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乡村渠道渗漏问题,减少亩均灌溉用水量,增加灌溉面积,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403-*-04-05-*。

三、项目名称: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乡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新建、改建、加固等。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元。资金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3-29 11:00 来源: (略)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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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发改计〔2024〕9号

(略) 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 (略) 水利局关于请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乡村渠道渗漏问题,减少亩均灌溉用水量,增加灌溉面积,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403-*-04-05-*。

三、项目名称: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乡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新建、改建、加固等。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元。资金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浔发改计〔2024〕9号

(略) 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 (略) 水利局关于请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乡村渠道渗漏问题,减少亩均灌溉用水量,增加灌溉面积,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2403-*-04-05-*。

三、项目名称: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中沙镇南乡村等22个乡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新建、改建、加固等。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元。资金 (略) 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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