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3日,三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吉阳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吉阳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海南工作重要讲话不深入、不透彻。
(1)学总书记在海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4月13日、4月14日、5月16日分别组织党组成员、支部党员、在编在岗人员学总书记在海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累计开展6次政治理论学系列讲话精神等方面检测学均积分为3289分,总积分*分以上的1人,*分以上的3人,*分以上的5人,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三是发放48本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法工作条例》等,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学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浮于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区专题培训班和吉阳区政府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加快建设高水平法治吉阳”主题活动的通知》,推动建设法治政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于7月5日组织召开三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全国法制政 (略) 创建动员部署会和吉阳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略) 吉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吉阳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听取区教育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进行2022年度现场专门述法,研究部署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履行法治宣传职责使命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结合《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略) 络诈骗、禁毒等法律法规和社会热点,进一步开展送法进家庭活动7次,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二是在“法治吉阳”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菜单栏更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法律顾问子菜单信息,在“无人律所”菜单栏增设“大社区无人律所”子菜单,宣传无人律所投放位置及使用情况等,新增26个微终端设备,投放至村(社区),最大限度给群众提供便利法律服务;三是印制并发放无人律所宣传材料800份,于6月8日下午组织村(居)法务助手便携式终端相关负责人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进行“村(居)法务助手便携式终端”功能培训,让群众享受到更加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发挥资产效能。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组成员、支部党员原原本本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略) 场体系;二是制定本单位采购制度及流程,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不断优 (略) 场秩序和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上新台阶;三是汲取购买无人律所岗亭不规范的教训,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中,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推进项目建设,于5月23日就“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向区财政局征询意见,5月29日财政局复函同意开展该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设备采购提供财政支撑。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未事先对工程进行价格评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收集项目建设相关立项、可行性报告、审计、验收等法律法规、指引性文件供全体人员学公正公开;二是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业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考核组,加强考核培训,注重法律顾问团队日常工作信息的收集,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提升考核的严谨性;三是加强与服务单位的沟通、交流和反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调查问卷,进一步了解、掌握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根据考核结果优化法律顾问配置。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对财务工作的谋划、总结不到位。
(1)财务预算制定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合理均衡使用上级经费和本级预算,逐项列明开支计划,做到心中有数,截至6月30日,上级经费支出占比为21%,本级预算支出占比为44%;二是于5月11日致函区财政局《关于“业务用房维修”征询意见的函》,5月19日区财政局复函拟同意从海南省司法厅、 (略) 司法局上级下拨的相应资金中支出,区政府6月5日同意建设“智慧矫正中心”,按计划使用上级拨付资金;三是局党组于6月6日讨论上级下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和上级下拨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事宜,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未将财务工作与年度规划相结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年度预算统筹资金支出,制定支出计划表,内容涵盖支出项目,支出时间、支出金额等,尤其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智慧矫正中心”业务用房维修、 (略) 吉阳区普法宣传社工服务项目等重点项目支出;二是每月统计预算支出进度,报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知悉,于4月21日向全体工作人员通报吉阳区2023年1-3月份支出进度考核结果,汇报重点工作推进及预算执行情况,并规划下一季度预算执行方向;三是对照《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司法部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5号)中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范围和本级财政预算进行业务开支。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1)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 (略) 吉阳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岗位设定、财务管理原则、财务核销流程、大额资金支出规定、财务核销时限、财务工作交接、印鉴管理等内容予以明确,并按报账类型细化资金审批流程;二是严格执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大额资金支出预审及集体讨论决定审批制度,3月13日以来党组会共审议购买办公电脑、印制普法宣传资料、报销邢兴武出差费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审核结果及运用、支付社区 (略) 服务费用等财务支出事宜;三是严格履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在李跃奎同志5月21-27日赴陕西西 (略) 政法系统整治轮训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期间向区财政局临时更换财务负责人的说明,保障财务审批合理合规。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管理制度未制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公车使用、印章管理、保密工作等管理制度,汇编内部管理制度供全体工作人员学;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重大事项一律经党组会充分讨论集中研究决定,未出现一言堂现象;三是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行监督,进一步健全了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工作事项的决策规范。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履职担当。
落实情况:一是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二是优化、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提高预算和决算执行率的统一性,注重合法合规使用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等大额资金;三是强化对专、兼职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管理和使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一是持之以恒抓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双报到”制度,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创建规范化党支部,落实党内规章制度,完善“三会一课”、党费收缴、议事决策、党员信息等各项台账;三是经过民主推荐、党组研究、公示等程序选树先进典型4名,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对标先进找差距,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邮寄地址: (略) 吉阳 (略) 9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63.com。
??????????????????????????????? (略) 吉阳区司法局
??????????????????????????????????2024年4月24日
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3日,三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吉阳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吉阳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海南工作重要讲话不深入、不透彻。
(1)学总书记在海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4月13日、4月14日、5月16日分别组织党组成员、支部党员、在编在岗人员学总书记在海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累计开展6次政治理论学系列讲话精神等方面检测学均积分为3289分,总积分*分以上的1人,*分以上的3人,*分以上的5人,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三是发放48本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法工作条例》等,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学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浮于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区专题培训班和吉阳区政府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加快建设高水平法治吉阳”主题活动的通知》,推动建设法治政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于7月5日组织召开三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全国法制政 (略) 创建动员部署会和吉阳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略) 吉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吉阳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听取区教育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进行2022年度现场专门述法,研究部署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履行法治宣传职责使命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结合《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略) 络诈骗、禁毒等法律法规和社会热点,进一步开展送法进家庭活动7次,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二是在“法治吉阳”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菜单栏更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法律顾问子菜单信息,在“无人律所”菜单栏增设“大社区无人律所”子菜单,宣传无人律所投放位置及使用情况等,新增26个微终端设备,投放至村(社区),最大限度给群众提供便利法律服务;三是印制并发放无人律所宣传材料800份,于6月8日下午组织村(居)法务助手便携式终端相关负责人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进行“村(居)法务助手便携式终端”功能培训,让群众享受到更加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发挥资产效能。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组成员、支部党员原原本本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略) 场体系;二是制定本单位采购制度及流程,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不断优 (略) 场秩序和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上新台阶;三是汲取购买无人律所岗亭不规范的教训,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中,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推进项目建设,于5月23日就“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向区财政局征询意见,5月29日财政局复函同意开展该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设备采购提供财政支撑。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未事先对工程进行价格评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收集项目建设相关立项、可行性报告、审计、验收等法律法规、指引性文件供全体人员学公正公开;二是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业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考核组,加强考核培训,注重法律顾问团队日常工作信息的收集,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提升考核的严谨性;三是加强与服务单位的沟通、交流和反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调查问卷,进一步了解、掌握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根据考核结果优化法律顾问配置。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对财务工作的谋划、总结不到位。
(1)财务预算制定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合理均衡使用上级经费和本级预算,逐项列明开支计划,做到心中有数,截至6月30日,上级经费支出占比为21%,本级预算支出占比为44%;二是于5月11日致函区财政局《关于“业务用房维修”征询意见的函》,5月19日区财政局复函拟同意从海南省司法厅、 (略) 司法局上级下拨的相应资金中支出,区政府6月5日同意建设“智慧矫正中心”,按计划使用上级拨付资金;三是局党组于6月6日讨论上级下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和上级下拨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事宜,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未将财务工作与年度规划相结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年度预算统筹资金支出,制定支出计划表,内容涵盖支出项目,支出时间、支出金额等,尤其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智慧矫正中心”业务用房维修、 (略) 吉阳区普法宣传社工服务项目等重点项目支出;二是每月统计预算支出进度,报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知悉,于4月21日向全体工作人员通报吉阳区2023年1-3月份支出进度考核结果,汇报重点工作推进及预算执行情况,并规划下一季度预算执行方向;三是对照《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司法部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5号)中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范围和本级财政预算进行业务开支。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1)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 (略) 吉阳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岗位设定、财务管理原则、财务核销流程、大额资金支出规定、财务核销时限、财务工作交接、印鉴管理等内容予以明确,并按报账类型细化资金审批流程;二是严格执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大额资金支出预审及集体讨论决定审批制度,3月13日以来党组会共审议购买办公电脑、印制普法宣传资料、报销邢兴武出差费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审核结果及运用、支付社区 (略) 服务费用等财务支出事宜;三是严格履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在李跃奎同志5月21-27日赴陕西西 (略) 政法系统整治轮训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期间向区财政局临时更换财务负责人的说明,保障财务审批合理合规。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管理制度未制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公车使用、印章管理、保密工作等管理制度,汇编内部管理制度供全体工作人员学;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重大事项一律经党组会充分讨论集中研究决定,未出现一言堂现象;三是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行监督,进一步健全了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工作事项的决策规范。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履职担当。
落实情况:一是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二是优化、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提高预算和决算执行率的统一性,注重合法合规使用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等大额资金;三是强化对专、兼职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管理和使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一是持之以恒抓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双报到”制度,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创建规范化党支部,落实党内规章制度,完善“三会一课”、党费收缴、议事决策、党员信息等各项台账;三是经过民主推荐、党组研究、公示等程序选树先进典型4名,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对标先进找差距,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邮寄地址: (略) 吉阳 (略) 9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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