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2月18日拟对四川太平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药业2023年脂肪乳三腔袋智能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2月18日拟对四川太平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药业2023年脂肪乳三腔袋智能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 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太平洋药业2023年脂肪乳三腔袋智能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 (略) 6号 | 四川太 (略) | (略) (略) | 本次对现有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A线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淘汰旧设备,取消现有非PVC软袋输液袋*袋产能,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新增脂肪乳三腔袋*袋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脂肪乳三腔袋*袋/年,非PVC软袋输液袋*万袋/年(其中常规性输液袋*万袋/年,治疗性输液袋*袋/年)。 | 一、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做好防尘降尘工作,严格按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 (略)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十必须 十不准”的通知》等的要求执行,做好防尘降尘工作,采用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降低物料疏运过程中的落差, (略) 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在厂区总排口达到成都高新区制药行业排污许可废水适用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园 (略) (略) 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最终进入清水河。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称量、投料产生的粉尘和检验废气。药品称量时产生的粉尘经现有集气罩收集至现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筒排放(DA004)。未收集粉尘经车间空调系统抽风收集(车间密闭设置,保持微负压状态,收集效率约100%)至空调净化系统处理后少量排入大气。 药品投料产生的粉尘经现有侧向吸气罩收集至现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筒排放(DA005)。未收集粉尘经车间空调系统抽风收集(车间密闭设置,保持微负压状态,收集效率约100%)至空调净化系统处理后少量排入大气。 质检室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已建“通风橱+万向罩”收集至一套碱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6)。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在现有人员内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质检分析检测废水、实验后器具前3次清洗废水均视为实验废液,使用废液收集桶进行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实验后器具3次后清洗废水(无菌检测过程产生的废培养基先经高温高压灭活处理后再清洗)先在废液缸中酸碱中和后、与生产器具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浴灭菌废水一并依托厂区现有生产废水预处理池(113m3)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注射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一并经厂区现有总排口达到成都高新区制药行业排污许可废水适用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略) 进入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最终排入清水河。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基座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检修。 4、固废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置;纯水、注射水制备废过滤材料、滤渣及反渗透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更换厂家带走;不合格产品、收尘、沾染药物的废物、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实验固废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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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 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太平洋药业2023年脂肪乳三腔袋智能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 (略) 6号 | 四川太 (略) | (略) (略) | 本次对现有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A线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淘汰旧设备,取消现有非PVC软袋输液袋*袋产能,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新增脂肪乳三腔袋*袋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脂肪乳三腔袋*袋/年,非PVC软袋输液袋*万袋/年(其中常规性输液袋*万袋/年,治疗性输液袋*袋/年)。 | 一、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做好防尘降尘工作,严格按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 (略)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十必须 十不准”的通知》等的要求执行,做好防尘降尘工作,采用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降低物料疏运过程中的落差, (略) 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在厂区总排口达到成都高新区制药行业排污许可废水适用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园 (略) (略) 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最终进入清水河。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称量、投料产生的粉尘和检验废气。药品称量时产生的粉尘经现有集气罩收集至现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筒排放(DA004)。未收集粉尘经车间空调系统抽风收集(车间密闭设置,保持微负压状态,收集效率约100%)至空调净化系统处理后少量排入大气。 药品投料产生的粉尘经现有侧向吸气罩收集至现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筒排放(DA005)。未收集粉尘经车间空调系统抽风收集(车间密闭设置,保持微负压状态,收集效率约100%)至空调净化系统处理后少量排入大气。 质检室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已建“通风橱+万向罩”收集至一套碱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6)。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在现有人员内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质检分析检测废水、实验后器具前3次清洗废水均视为实验废液,使用废液收集桶进行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实验后器具3次后清洗废水(无菌检测过程产生的废培养基先经高温高压灭活处理后再清洗)先在废液缸中酸碱中和后、与生产器具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浴灭菌废水一并依托厂区现有生产废水预处理池(113m3)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注射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一并经厂区现有总排口达到成都高新区制药行业排污许可废水适用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略) 进入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最终排入清水河。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基座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检修。 4、固废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置;纯水、注射水制备废过滤材料、滤渣及反渗透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更换厂家带走;不合格产品、收尘、沾染药物的废物、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实验固废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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