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河棚水厂扩建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舒城县河棚水厂扩建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项目概况:舒城县河棚水厂扩建项目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开发利用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舒城县河棚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对舒城县河棚水厂扩建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地块位置:位于河棚镇河棚村南一组,处于河棚河与S237 中间,距离东南侧河棚村村委会约 350m,北侧河棚河约 120m, 四周 100m范围内为农用地, 地块现状为已建成河棚镇先锋自来水厂, 总用地面积2194.8 平方米,约 3.3 亩。
地块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调查阶段: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委托单位:舒城县河棚镇人民政府
调查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王聿庆 *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经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地块土壤无异常,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项目概况:舒城县河棚水厂扩建项目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开发利用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舒城县河棚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对舒城县河棚水厂扩建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地块位置:位于河棚镇河棚村南一组,处于河棚河与S237 中间,距离东南侧河棚村村委会约 350m,北侧河棚河约 120m, 四周 100m范围内为农用地, 地块现状为已建成河棚镇先锋自来水厂, 总用地面积2194.8 平方米,约 3.3 亩。
地块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调查阶段: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委托单位:舒城县河棚镇人民政府
调查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王聿庆 *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经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地块土壤无异常,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