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屯镇打尖片区产业发展防灾减灾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石屯镇打尖片区产业发展防灾减灾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石屯镇打尖片区产业发展防灾减灾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屯镇打尖片区产业发展防灾减灾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石屯镇羊架村
三、公示内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石屯镇打尖片区产业发展防灾减灾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屯镇打尖片区产业发展防灾减灾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石屯镇羊架村
三、公示内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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