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蒸发改(2023)114号
关于衡阳县清江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配套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衡阳县清江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自然资源局意见、财政局
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广西鼎策 (略)
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等相关附件收
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人居环境, (略) 品位,同意实施衡阳
县清江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
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
衡阳县清江新村、共富花园、和兴花园、大众花园、乐福花
园、鸿福花园等小区附近。
本项目主要对衡阳县清江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配套基
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户数544户。拆除违建物220平
方米, (略) 改造干管5375米、燃气安全装置501套,
1
路面破除及恢复*平方米,改造供排水、 (略)
6587米,垃圾收储设施7处,改造化粪池41处,照明灯
15盏,健身器材2处,停车位82个,改造物业用房、绿
化、消防、大门、安防,弱电规整、便民服务设施等配套
基础设施。
三、项目项目单位(法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其
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履行报建手续。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方案和工期组
织项目建设。按照资金审核意见落实建设资金。按照要求及
时报送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
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
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31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167.*元,预备费117.*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
补助资金及自筹。请按《衡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可根据建设单位需要依法决定招
标组织方式;本项目施工达到招标限额以上需依法实行委托
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
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严格按限额
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2
工程预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
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
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0日内向我局做
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
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
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名展和
衡阳县发展和改革
局
2023森10扇
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印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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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改(2023)114号
关于衡阳县清江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配套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衡阳县清江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自然资源局意见、财政局
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广西鼎策 (略)
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等相关附件收
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人居环境, (略) 品位,同意实施衡阳
县清江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
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
衡阳县清江新村、共富花园、和兴花园、大众花园、乐福花
园、鸿福花园等小区附近。
本项目主要对衡阳县清江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配套基
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户数544户。拆除违建物220平
方米, (略) 改造干管5375米、燃气安全装置501套,
1
路面破除及恢复*平方米,改造供排水、 (略)
6587米,垃圾收储设施7处,改造化粪池41处,照明灯
15盏,健身器材2处,停车位82个,改造物业用房、绿
化、消防、大门、安防,弱电规整、便民服务设施等配套
基础设施。
三、项目项目单位(法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其
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履行报建手续。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方案和工期组
织项目建设。按照资金审核意见落实建设资金。按照要求及
时报送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
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
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31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167.*元,预备费117.*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
补助资金及自筹。请按《衡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可根据建设单位需要依法决定招
标组织方式;本项目施工达到招标限额以上需依法实行委托
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
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严格按限额
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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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
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
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0日内向我局做
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
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
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名展和
衡阳县发展和改革
局
2023森10扇
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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