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瑞祥大道杨家桥改建应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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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瑞祥大道杨家桥改建应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略) 瑞祥大道杨家桥改建应急工程

(略) 瑞祥大道杨家桥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 (略) 名城建设中心)

《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中心城区今后5年的发展方向做出了重大调整,对具体措施做出了安排,并对今后15年的发展给出了建议, (略) 区空间布局,并构建了“一主一副两极多节点”空间结构,形成“中心集聚、南北联动、全域融合、城乡协调” (略) 区体系。根据最新的规划,今后5年,温州主城区将向南推进温瑞同城化发展, (略) 区主中心南部新区。为进 (略) 总体规划中提出的空 (略) 发展战略目标,加 (略) 中心 (略) 中心城区之间的联系, (略) 域主中心的目标,须加 (略) 中心 (略) 中心 (略) 交通系统的建设。 杨家桥位于瑞祥大道,作为瑞祥大道重要节点,考虑结合瑞祥大道全线,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主要分以下五点。 (1)改善河道卡口、落实防汛排涝工作 (2)解决历史问题,改善河道水环境 (3) (略) 内涝,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先行省发展战略,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打造温州全国综合交通枢纽战略,完善交通规划 (5)推进温瑞一体化发展,与 (略) 衔接,拓展温瑞大道服务范围 (略) (略) 、桥梁工程,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部第16号令),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的“ (略) (不含维护; (略)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中的 (略) 、 (略) ;城市桥梁、隧道”,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4年04月1 (略) (略) 站发布了《关 (略) 瑞祥大道杨家桥改建应急工程的公示》

我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04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04 月 29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 (略) 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C区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略) 瑞祥大道杨家桥改建应急工程

(略) 瑞祥大道杨家桥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 (略) 名城建设中心)

《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中心城区今后5年的发展方向做出了重大调整,对具体措施做出了安排,并对今后15年的发展给出了建议, (略) 区空间布局,并构建了“一主一副两极多节点”空间结构,形成“中心集聚、南北联动、全域融合、城乡协调” (略) 区体系。根据最新的规划,今后5年,温州主城区将向南推进温瑞同城化发展, (略) 区主中心南部新区。为进 (略) 总体规划中提出的空 (略) 发展战略目标,加 (略) 中心 (略) 中心城区之间的联系, (略) 域主中心的目标,须加 (略) 中心 (略) 中心 (略) 交通系统的建设。 杨家桥位于瑞祥大道,作为瑞祥大道重要节点,考虑结合瑞祥大道全线,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主要分以下五点。 (1)改善河道卡口、落实防汛排涝工作 (2)解决历史问题,改善河道水环境 (3) (略) 内涝,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先行省发展战略,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打造温州全国综合交通枢纽战略,完善交通规划 (5)推进温瑞一体化发展,与 (略) 衔接,拓展温瑞大道服务范围 (略) (略) 、桥梁工程,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部第16号令),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的“ (略) (不含维护; (略)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中的 (略) 、 (略) ;城市桥梁、隧道”,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4年04月1 (略) (略) 站发布了《关 (略) 瑞祥大道杨家桥改建应急工程的公示》

我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04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04 月 29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 (略) 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C区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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