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乡创文化中心及配套空间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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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乡创文化中心及配套空间项目一期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报会同乡创文化中心及配套空间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高基建函〔2024〕8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助于高质量推进“百千万工程”,解决区域停车位不足问题,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难题,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度挖掘片区文化特色,促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补齐区域文化短板,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的乡村。经研究,同意建设本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项目代码:2403-*-04-01-*)本项目位于高新 (略) 西南侧,仙霞街北侧。总用地面积*.63㎡,总建筑面积*.50㎡,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690㎡,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66.50㎡,地下建筑面积*㎡,室外场地面积*.6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1号楼、设备用房(楼梯间)、室外工程、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
  三、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885.*元。其中,工程费用840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26.*元,预备费461.*元,信息化工程费189.*元(暂估),树木迁移费用1.*元(暂估)。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审批依据:该项目4月24日已经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实施。
  五、请你单位落实《关于会同乡创文化中心及配套空间项目(一期)事前绩效的评估意见》相关意见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六、项目在建设时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管理。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做好节能评估的相关工作。
  八、其他相关手续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此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报会同乡创文化中心及配套空间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高基建函〔2024〕8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助于高质量推进“百千万工程”,解决区域停车位不足问题,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难题,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度挖掘片区文化特色,促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补齐区域文化短板,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的乡村。经研究,同意建设本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项目代码:2403-*-04-01-*)本项目位于高新 (略) 西南侧,仙霞街北侧。总用地面积*.63㎡,总建筑面积*.50㎡,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690㎡,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66.50㎡,地下建筑面积*㎡,室外场地面积*.6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1号楼、设备用房(楼梯间)、室外工程、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
  三、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885.*元。其中,工程费用840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26.*元,预备费461.*元,信息化工程费189.*元(暂估),树木迁移费用1.*元(暂估)。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审批依据:该项目4月24日已经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实施。
  五、请你单位落实《关于会同乡创文化中心及配套空间项目(一期)事前绩效的评估意见》相关意见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六、项目在建设时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管理。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做好节能评估的相关工作。
  八、其他相关手续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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