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略) 万柏林区教育局
联系人:牛莎莎 0351-*
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总用地面积*.17m2,其中净用地面积*.29m2, (略) 用地5044.88m2,本次调查范围为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净用地范围,调查面积为*.29m2,地块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地块内现为停车场、驾校以及驾校用房、商铺(主要为烟酒零售、水果店、便利店、洗车房等)。2023年11月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本地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土地使用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
地块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1)地块内历史用途为农用地、驾校、停车场、商铺(主要为烟酒零售、水果店、便利店、洗车房等),地块内历史上主要用于种植玉米、小型汽车停放、驾校运营、商铺经营(烟酒零售、水果店、便利店、洗车房)等,地块内历史及现阶段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无外来堆土。
(2)污染识别:本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为pH、石油烃、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总量)、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氨氮。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8个,采集样品28个(含4个平行样),地块外布设土壤点位1个。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点位3个,采集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
(3)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氨氮、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13/T 5216-20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
(4)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规定的除微生物指标、锰、锌、放射性指标外的33项常规指标、石油类、滴滴涕(总量)、六六六(总量)、镍、*苯、二*苯、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萘、苯并[b]荧蔥、苯并[k]荧蔥、苯并[a]芘、苯并[a]蔥、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蔥、1,2-二氯*烷。检测结果表明:检测出的污染物包括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总硬度、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耗氧量、氯化物、钠、铁、砷、硒、铝、石油类,其余污染物未检出;检测项目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检测值均未超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5)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调查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或地方有关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第二部分,第2.3节的规定,本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针对本项目场地的环境调查工作结束。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地块检出的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相应筛选值,项目组认为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对人体健康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风险筛选结果表明,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一类用地(GB *-2018)中规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故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略) 万柏林区教育局
联系人:牛莎莎 0351-*
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总用地面积*.17m2,其中净用地面积*.29m2, (略) 用地5044.88m2,本次调查范围为万柏林区丽华苑小学净用地范围,调查面积为*.29m2,地块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地块内现为停车场、驾校以及驾校用房、商铺(主要为烟酒零售、水果店、便利店、洗车房等)。2023年11月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本地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土地使用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
地块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1)地块内历史用途为农用地、驾校、停车场、商铺(主要为烟酒零售、水果店、便利店、洗车房等),地块内历史上主要用于种植玉米、小型汽车停放、驾校运营、商铺经营(烟酒零售、水果店、便利店、洗车房)等,地块内历史及现阶段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无外来堆土。
(2)污染识别:本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为pH、石油烃、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总量)、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氨氮。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8个,采集样品28个(含4个平行样),地块外布设土壤点位1个。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点位3个,采集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
(3)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氨氮、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13/T 5216-20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
(4)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规定的除微生物指标、锰、锌、放射性指标外的33项常规指标、石油类、滴滴涕(总量)、六六六(总量)、镍、*苯、二*苯、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萘、苯并[b]荧蔥、苯并[k]荧蔥、苯并[a]芘、苯并[a]蔥、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蔥、1,2-二氯*烷。检测结果表明:检测出的污染物包括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总硬度、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耗氧量、氯化物、钠、铁、砷、硒、铝、石油类,其余污染物未检出;检测项目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检测值均未超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5)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调查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或地方有关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第二部分,第2.3节的规定,本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针对本项目场地的环境调查工作结束。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地块检出的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相应筛选值,项目组认为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对人体健康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风险筛选结果表明,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一类用地(GB *-2018)中规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故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