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高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高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位于高阳县蒲口镇北蔡口村,占地面积2118.78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北纬38.*°。
2004年5月,高阳县公安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蒲口镇北蔡口村土地建设高阳县蒲口镇派出所,该地块属于违法占地。2024年2月9日,高阳县蒲口镇人民政府对其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处罚(高蒲执罚决字(2024)001号)。
2024年2月22日,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关于征询高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地块环保要求及土壤污染状况、是否压占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是否压占生态保护红线的函》,明确高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地,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地块现状为高阳县公安局蒲口镇派出所,与地块规划用途相符。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及地块现状,本次调查在地块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6个。
土壤检测因子:pH、氨氮、土壤45项、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经分析,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氨氮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标准中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高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位于高阳县蒲口镇北蔡口村,占地面积2118.78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北纬38.*°。
2004年5月,高阳县公安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蒲口镇北蔡口村土地建设高阳县蒲口镇派出所,该地块属于违法占地。2024年2月9日,高阳县蒲口镇人民政府对其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处罚(高蒲执罚决字(2024)001号)。
2024年2月22日,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关于征询高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地块环保要求及土壤污染状况、是否压占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是否压占生态保护红线的函》,明确高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地,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地块现状为高阳县公安局蒲口镇派出所,与地块规划用途相符。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及地块现状,本次调查在地块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6个。
土壤检测因子:pH、氨氮、土壤45项、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经分析,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氨氮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标准中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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