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辉发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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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辉发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辉发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桦甸大街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32-*(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辉发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略) 城区

(略) 水利局

吉林省中环 (略)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堤防防渗总长度1550米(桦甸大堤桩号0+000至桩号1+550段,本次防渗起点向上游延伸30m, (略) 连接;终点向已建堤脚垂直防渗防线延伸36m,与原堤脚垂直防渗搭接3m,形成封闭防渗体系。防渗处理总长1.62km),修复堤防迎水侧护坡总长度4590米(桦甸大堤桩号3+000至桩号7+590段), (略) 排涝站附属排水沟及暗涵共266.35m(新建排水沟49.33m,疏通暗涵45.05m,疏通排水沟171.97,合计改造排水沟266.35m),同时对排涝站厂区进行硬化改造,改造面积6900m2,对现有混凝土地面拉毛处理后,增设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项目总投资3732.*元,其中环保投资89.*元,占总投资的2.40%。

(一)落实施工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降尘。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限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苫布遮盖、施工场地 (略) 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设备,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等措施;使用优质柴油;焊接、切割过程在封闭厂房进行,采取以上措施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音设备,针对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并利用围挡隔音等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

(四)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施工弃渣主要 (略) 面拆除 (略) 面,及时 (略) (略) ,用于采坑回填修复。沉淀池污泥及疏通排水沟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城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汽车保养及机械修配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生态保护措施、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土壤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土地整治、恢复植被并进行土地复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辉发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桦甸大街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32-*(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辉发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略) 城区

(略) 水利局

吉林省中环 (略)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堤防防渗总长度1550米(桦甸大堤桩号0+000至桩号1+550段,本次防渗起点向上游延伸30m, (略) 连接;终点向已建堤脚垂直防渗防线延伸36m,与原堤脚垂直防渗搭接3m,形成封闭防渗体系。防渗处理总长1.62km),修复堤防迎水侧护坡总长度4590米(桦甸大堤桩号3+000至桩号7+590段), (略) 排涝站附属排水沟及暗涵共266.35m(新建排水沟49.33m,疏通暗涵45.05m,疏通排水沟171.97,合计改造排水沟266.35m),同时对排涝站厂区进行硬化改造,改造面积6900m2,对现有混凝土地面拉毛处理后,增设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项目总投资3732.*元,其中环保投资89.*元,占总投资的2.40%。

(一)落实施工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降尘。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限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苫布遮盖、施工场地 (略) 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设备,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等措施;使用优质柴油;焊接、切割过程在封闭厂房进行,采取以上措施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音设备,针对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并利用围挡隔音等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

(四)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施工弃渣主要 (略) 面拆除 (略) 面,及时 (略) (略) ,用于采坑回填修复。沉淀池污泥及疏通排水沟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城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汽车保养及机械修配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生态保护措施、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土壤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土地整治、恢复植被并进行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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