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筱村镇徐岙灾后重建点3户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前公示
泰顺县筱村镇徐岙灾后重建点3户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前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筱村镇人民政府申请,拟对泰顺县谭左军等3户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户主 | 土 地 坐 落 | 面 积 | 备 注 |
1 | 谭*军 | (略) 1号 | 55.65 | 安置户 |
2 | 龚*武 | (略) 5号 | 55.65 | 安置户 |
3 | 蓝*胜 | (略) 13号 | 55.65 | 安置户 |
该项目的公示期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4日止,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筱村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0577-*),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后将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泰顺县筱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筱村镇人民政府申请,拟对泰顺县谭左军等3户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户主 | 土 地 坐 落 | 面 积 | 备 注 |
1 | 谭*军 | (略) 1号 | 55.65 | 安置户 |
2 | 龚*武 | (略) 5号 | 55.65 | 安置户 |
3 | 蓝*胜 | (略) 13号 | 55.65 | 安置户 |
该项目的公示期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4日止,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筱村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0577-*),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后将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泰顺县筱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