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3年度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的公示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3年度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号),2023年度光泽县牲畜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整头病死生猪16头,不可食用猪肉产品6840公斤,折合76头,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产品合计92头。每头病死猪无害化损失及处理费用为880元,按文件规定,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70%,县级承担30%,县级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损失补贴及处理费用为*元,省级财政补助*元,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合计*元。
现将2023年度92头生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万零*佰**元整(¥*元)下拨给光泽县牲畜定点屠宰场。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4日到2024年4月30日共7天,欢迎各屠宰户监督,如有异议,联系电话*。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号),2023年度光泽县牲畜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整头病死生猪16头,不可食用猪肉产品6840公斤,折合76头,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产品合计92头。每头病死猪无害化损失及处理费用为880元,按文件规定,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70%,县级承担30%,县级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损失补贴及处理费用为*元,省级财政补助*元,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合计*元。
现将2023年度92头生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万零*佰**元整(¥*元)下拨给光泽县牲畜定点屠宰场。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4日到2024年4月30日共7天,欢迎各屠宰户监督,如有异议,联系电话*。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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