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多颜色烤漆车间技改项目 | (略) 海沧新阳工 (略) 9号3#厂房2F | 厦门 (略) | 福建省 (略) | 厦门 (略) 于2000年8月21日成立, (略) 的子公司。 (略) 场需求,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3#厂房2层开展“多颜色烤漆车间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调整多颜色烤漆车间布局,拆除现有烤漆配套前处理清洗线,将现有位于5#厂房部分拉丝设备搬迁至多颜色烤漆车间;新增一条喷粉线,新增一条镀锡钴电镀线,新增丝印设备;实验室厂内整合升级。技改后全厂最终产品产能不变,为年产五金卫浴件产品*件,塑胶卫浴件产品1267.*件,在建产能为年产塑胶卫浴注塑件*件;主要是产品配件表面处理加工的变化,配套电镀工件1272.*件/a(新增电镀工件*件/a),电镀加工面积为14.*m2/a(新增电镀面积0.*㎡/a),配套喷漆工件*件/a(不变),配套PVD工件*件/a(不变),配套喷粉工件*件/a(新增喷粉工件*/a),配套丝印工件*件/a(新增丝印工件*件)。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技改项目正常排放下面源排放的氯化氢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7.78%。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占标率为10.9%,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但长期非正常排放将影响区域大气环境容量。项目对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因此,技改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 技改项目各系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各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电镀废水经各系重金属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 (略) (略) ,最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比厂区及周边区域重金属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可知,自现有电镀车间投产以来,对厂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类比现有厂区影响情况可知,本次技改项目投产后,在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对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为41.0~56.2dB(A),敏 (略) 噪声贡献值为36.1dB(A),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即东侧厂界满足4类,西、北、南侧厂界满足3类标准,敏感点满足2类标准。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 (略) 回收利用或按一般固废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即废滤芯、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大气沉降预测结果表明,企业生产30年后的土壤表层环境质量不会造成酸碱化影响,技改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大气沉降影响较小。厂区内建有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历年监测数据可知,现有厂区内电镀车间的正常运营未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且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技改项目在落实车间内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依托厂区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污水站等的现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将有效避免因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酸雾、喷粉废气、有机废气、拉丝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局部集气罩等收集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技改项目各类废气污染防控设施具体如下:①酸雾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②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有机废气设施,采用水帘柜+2级喷淋塔+4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设计处理风量*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③喷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处理后回风与车间。④拉丝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⑤碱雾废气采用酸液喷淋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项目采取的各类废气治理方法都是一些通用、成熟、有针对性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因此,技改项目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生产废水按酸碱废水、锡钴废水、镍系废水、铬系废水等各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各系废水经处理后,废水污染物总镍、总铬、六价铬在设施出口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3的要求,即总镍≤0.5mg/L,总铬≤0.5mg/L,六价铬≤0.1mg/L,总锡、总钴在厂区总排放口能够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即总锡≤5mg/L、总钴≤1mg/L。同时厂区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能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废水中COD、SS、石油类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B级排放限值,再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技改项目电镀废水治理措施处理去向和工艺明确,采用工艺属于可行有效技术。根据实际监测数据分析,电镀废水中的各类污染物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因此,技改项目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营运期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以及生产线等,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东侧厂界可以达到4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因此,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或处置,一般 (略) 回收,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技改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技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有:①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镀件加工作业在湿区进行,车间地面均实施防渗防腐措施;②电镀槽采取围堰的方式,围堰、管沟、排水沟和集水坑面层均做防渗防漏措施;③车间各系废水的管线均采取明管套明沟的模式敷设,明管、明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排水管采用PVC材料,杜绝废水在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漏。通过上述措施,将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将降至最低,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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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颜色烤漆车间技改项目 | (略) 海沧新阳工 (略) 9号3#厂房2F | 厦门 (略) | 福建省 (略) | 厦门 (略) 于2000年8月21日成立, (略) 的子公司。 (略) 场需求,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3#厂房2层开展“多颜色烤漆车间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调整多颜色烤漆车间布局,拆除现有烤漆配套前处理清洗线,将现有位于5#厂房部分拉丝设备搬迁至多颜色烤漆车间;新增一条喷粉线,新增一条镀锡钴电镀线,新增丝印设备;实验室厂内整合升级。技改后全厂最终产品产能不变,为年产五金卫浴件产品*件,塑胶卫浴件产品1267.*件,在建产能为年产塑胶卫浴注塑件*件;主要是产品配件表面处理加工的变化,配套电镀工件1272.*件/a(新增电镀工件*件/a),电镀加工面积为14.*m2/a(新增电镀面积0.*㎡/a),配套喷漆工件*件/a(不变),配套PVD工件*件/a(不变),配套喷粉工件*件/a(新增喷粉工件*/a),配套丝印工件*件/a(新增丝印工件*件)。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技改项目正常排放下面源排放的氯化氢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7.78%。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占标率为10.9%,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但长期非正常排放将影响区域大气环境容量。项目对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因此,技改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 技改项目各系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各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电镀废水经各系重金属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 (略) (略) ,最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比厂区及周边区域重金属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可知,自现有电镀车间投产以来,对厂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类比现有厂区影响情况可知,本次技改项目投产后,在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对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为41.0~56.2dB(A),敏 (略) 噪声贡献值为36.1dB(A),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即东侧厂界满足4类,西、北、南侧厂界满足3类标准,敏感点满足2类标准。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 (略) 回收利用或按一般固废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即废滤芯、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大气沉降预测结果表明,企业生产30年后的土壤表层环境质量不会造成酸碱化影响,技改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大气沉降影响较小。厂区内建有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历年监测数据可知,现有厂区内电镀车间的正常运营未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且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技改项目在落实车间内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依托厂区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污水站等的现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将有效避免因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酸雾、喷粉废气、有机废气、拉丝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局部集气罩等收集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技改项目各类废气污染防控设施具体如下:①酸雾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②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有机废气设施,采用水帘柜+2级喷淋塔+4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设计处理风量*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③喷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处理后回风与车间。④拉丝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⑤碱雾废气采用酸液喷淋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项目采取的各类废气治理方法都是一些通用、成熟、有针对性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因此,技改项目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生产废水按酸碱废水、锡钴废水、镍系废水、铬系废水等各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各系废水经处理后,废水污染物总镍、总铬、六价铬在设施出口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3的要求,即总镍≤0.5mg/L,总铬≤0.5mg/L,六价铬≤0.1mg/L,总锡、总钴在厂区总排放口能够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即总锡≤5mg/L、总钴≤1mg/L。同时厂区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能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废水中COD、SS、石油类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B级排放限值,再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技改项目电镀废水治理措施处理去向和工艺明确,采用工艺属于可行有效技术。根据实际监测数据分析,电镀废水中的各类污染物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因此,技改项目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营运期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以及生产线等,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东侧厂界可以达到4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因此,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或处置,一般 (略) 回收,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技改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技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有:①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镀件加工作业在湿区进行,车间地面均实施防渗防腐措施;②电镀槽采取围堰的方式,围堰、管沟、排水沟和集水坑面层均做防渗防漏措施;③车间各系废水的管线均采取明管套明沟的模式敷设,明管、明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排水管采用PVC材料,杜绝废水在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漏。通过上述措施,将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将降至最低,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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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颜色烤漆车间技改项目 | (略) 海沧新阳工 (略) 9号3#厂房2F | 厦门 (略) | 福建省 (略) | 厦门 (略) 于2000年8月21日成立, (略) 的子公司。 (略) 场需求,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3#厂房2层开展“多颜色烤漆车间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调整多颜色烤漆车间布局,拆除现有烤漆配套前处理清洗线,将现有位于5#厂房部分拉丝设备搬迁至多颜色烤漆车间;新增一条喷粉线,新增一条镀锡钴电镀线,新增丝印设备;实验室厂内整合升级。技改后全厂最终产品产能不变,为年产五金卫浴件产品*件,塑胶卫浴件产品1267.*件,在建产能为年产塑胶卫浴注塑件*件;主要是产品配件表面处理加工的变化,配套电镀工件1272.*件/a(新增电镀工件*件/a),电镀加工面积为14.*m2/a(新增电镀面积0.*㎡/a),配套喷漆工件*件/a(不变),配套PVD工件*件/a(不变),配套喷粉工件*件/a(新增喷粉工件*/a),配套丝印工件*件/a(新增丝印工件*件)。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技改项目正常排放下面源排放的氯化氢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7.78%。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占标率为10.9%,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但长期非正常排放将影响区域大气环境容量。项目对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因此,技改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 技改项目各系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各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电镀废水经各系重金属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 (略) (略) ,最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比厂区及周边区域重金属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可知,自现有电镀车间投产以来,对厂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类比现有厂区影响情况可知,本次技改项目投产后,在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对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为41.0~56.2dB(A),敏 (略) 噪声贡献值为36.1dB(A),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即东侧厂界满足4类,西、北、南侧厂界满足3类标准,敏感点满足2类标准。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 (略) 回收利用或按一般固废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即废滤芯、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大气沉降预测结果表明,企业生产30年后的土壤表层环境质量不会造成酸碱化影响,技改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大气沉降影响较小。厂区内建有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历年监测数据可知,现有厂区内电镀车间的正常运营未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且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技改项目在落实车间内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依托厂区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污水站等的现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将有效避免因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酸雾、喷粉废气、有机废气、拉丝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局部集气罩等收集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技改项目各类废气污染防控设施具体如下:①酸雾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②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有机废气设施,采用水帘柜+2级喷淋塔+4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设计处理风量*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③喷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处理后回风与车间。④拉丝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⑤碱雾废气采用酸液喷淋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项目采取的各类废气治理方法都是一些通用、成熟、有针对性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因此,技改项目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生产废水按酸碱废水、锡钴废水、镍系废水、铬系废水等各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各系废水经处理后,废水污染物总镍、总铬、六价铬在设施出口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3的要求,即总镍≤0.5mg/L,总铬≤0.5mg/L,六价铬≤0.1mg/L,总锡、总钴在厂区总排放口能够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即总锡≤5mg/L、总钴≤1mg/L。同时厂区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能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废水中COD、SS、石油类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B级排放限值,再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技改项目电镀废水治理措施处理去向和工艺明确,采用工艺属于可行有效技术。根据实际监测数据分析,电镀废水中的各类污染物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因此,技改项目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营运期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以及生产线等,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东侧厂界可以达到4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因此,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或处置,一般 (略) 回收,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技改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技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有:①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镀件加工作业在湿区进行,车间地面均实施防渗防腐措施;②电镀槽采取围堰的方式,围堰、管沟、排水沟和集水坑面层均做防渗防漏措施;③车间各系废水的管线均采取明管套明沟的模式敷设,明管、明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排水管采用PVC材料,杜绝废水在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漏。通过上述措施,将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将降至最低,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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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多颜色烤漆车间技改项目 | (略) 海沧新阳工 (略) 9号3#厂房2F | 厦门 (略) | 福建省 (略) | 厦门 (略) 于2000年8月21日成立, (略) 的子公司。 (略) 场需求,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3#厂房2层开展“多颜色烤漆车间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调整多颜色烤漆车间布局,拆除现有烤漆配套前处理清洗线,将现有位于5#厂房部分拉丝设备搬迁至多颜色烤漆车间;新增一条喷粉线,新增一条镀锡钴电镀线,新增丝印设备;实验室厂内整合升级。技改后全厂最终产品产能不变,为年产五金卫浴件产品*件,塑胶卫浴件产品1267.*件,在建产能为年产塑胶卫浴注塑件*件;主要是产品配件表面处理加工的变化,配套电镀工件1272.*件/a(新增电镀工件*件/a),电镀加工面积为14.*m2/a(新增电镀面积0.*㎡/a),配套喷漆工件*件/a(不变),配套PVD工件*件/a(不变),配套喷粉工件*件/a(新增喷粉工件*/a),配套丝印工件*件/a(新增丝印工件*件)。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技改项目正常排放下面源排放的氯化氢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7.78%。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占标率为10.9%,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但长期非正常排放将影响区域大气环境容量。项目对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因此,技改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 技改项目各系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各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电镀废水经各系重金属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 (略) (略) ,最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比厂区及周边区域重金属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可知,自现有电镀车间投产以来,对厂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类比现有厂区影响情况可知,本次技改项目投产后,在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对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为41.0~56.2dB(A),敏 (略) 噪声贡献值为36.1dB(A),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即东侧厂界满足4类,西、北、南侧厂界满足3类标准,敏感点满足2类标准。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 (略) 回收利用或按一般固废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即废滤芯、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大气沉降预测结果表明,企业生产30年后的土壤表层环境质量不会造成酸碱化影响,技改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大气沉降影响较小。厂区内建有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历年监测数据可知,现有厂区内电镀车间的正常运营未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且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技改项目在落实车间内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依托厂区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污水站等的现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将有效避免因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酸雾、喷粉废气、有机废气、拉丝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局部集气罩等收集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技改项目各类废气污染防控设施具体如下:①酸雾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②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有机废气设施,采用水帘柜+2级喷淋塔+4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设计处理风量*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③喷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处理后回风与车间。④拉丝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⑤碱雾废气采用酸液喷淋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m3/h,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项目采取的各类废气治理方法都是一些通用、成熟、有针对性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因此,技改项目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生产废水按酸碱废水、锡钴废水、镍系废水、铬系废水等各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各系废水经处理后,废水污染物总镍、总铬、六价铬在设施出口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3的要求,即总镍≤0.5mg/L,总铬≤0.5mg/L,六价铬≤0.1mg/L,总锡、总钴在厂区总排放口能够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即总锡≤5mg/L、总钴≤1mg/L。同时厂区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能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要求,废水中COD、SS、石油类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B级排放限值,再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技改项目电镀废水治理措施处理去向和工艺明确,采用工艺属于可行有效技术。根据实际监测数据分析,电镀废水中的各类污染物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因此,技改项目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营运期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以及生产线等,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东侧厂界可以达到4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因此,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或处置,一般 (略) 回收,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技改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技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有:①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镀件加工作业在湿区进行,车间地面均实施防渗防腐措施;②电镀槽采取围堰的方式,围堰、管沟、排水沟和集水坑面层均做防渗防漏措施;③车间各系废水的管线均采取明管套明沟的模式敷设,明管、明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排水管采用PVC材料,杜绝废水在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漏。通过上述措施,将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将降至最低,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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