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国有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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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国有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1、地块名称:道县国有出让*地块

2、项目概况:道县国有出让*地 (略) 道 (略) 以西, (略) 以北,春陵新街以东, (略) 以南。2019年10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1315号,地块原为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附件1);2021年5月12日,根据道规管办法[2021]14号关于国有建设用地条件规划的函,将道县*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附件1);2021年9月24日,道县莲城 (略) 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竞得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附件2);本地块中心坐标为E111.*°,N25.*°,地块总面积*.74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道县自然资源局将道县*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土地用途变更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按上述法规政策要求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调查结论:调查地块经过第一阶段的全面调查,可以确定其现场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开发利用,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湖南, (略) ,永州

1、地块名称:道县国有出让*地块

2、项目概况:道县国有出让*地 (略) 道 (略) 以西, (略) 以北,春陵新街以东, (略) 以南。2019年10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1315号,地块原为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附件1);2021年5月12日,根据道规管办法[2021]14号关于国有建设用地条件规划的函,将道县*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附件1);2021年9月24日,道县莲城 (略) 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竞得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附件2);本地块中心坐标为E111.*°,N25.*°,地块总面积*.74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道县自然资源局将道县*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土地用途变更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按上述法规政策要求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调查结论:调查地块经过第一阶段的全面调查,可以确定其现场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开发利用,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湖南, (略) ,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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