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25日拟对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4月25日拟对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4月25日拟对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 (略) 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略) 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一楼111室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 | (略) 红旗渠经济技术 开 (略) 西段 (略) 内 | (略) | 河南 (略) | (略) 拟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投资1.5亿元建设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扩建一条年产*吨340热处理线和一条年产*吨114车丝线等两条生产线。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变。项目不新增用地,总建筑面积约*m2,主要工艺有热处理、车丝加工、涂漆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淬火炉、高压水除鳞、淬火机床、回火炉、冷床、矫直机、水压试验机、通径机、车丝机、打标机、涂漆装置、涂漆废气催化燃烧处理设备、自动打捆装置及配套辅助设备等。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340热处理线产生的淬火炉烟气、回火炉烟气、吸灰废气,114油管车丝线产生的车丝废气、喷漆废气、油漆烘干废气等,污染因子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苯、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污染物及污染因子产生的不同条件分别采取不同的废气防治措施: 吸灰粉尘:本项目吸灰粉尘,主要污染因子均为颗粒物,可采用旋风收尘器+袋式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4—2020)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淬火炉及回火炉烟气:本项目淬火炉、回火炉使用清洁能源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淬火炉及回火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954—2020)中热处理炉烟气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车丝废气(油雾):本项目车丝过程使用切削液会形成油雾,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油雾过滤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4—2020)中限值要求,全部返回车丝机循环风系统,不外排。 喷漆及烘干产生的废气:本项目喷漆过程产生大量喷漆漆雾,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采用气旋喷淋塔+三级干式过滤,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喷漆及烘干过程产生的二*苯、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工艺,处理后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340热处理线产生的除鳞废水、淬火废水,114油管车丝线产生的试压废水、喷漆废水、蒸汽冷凝水。 项目除鳞废水、淬火废水中含有大量氧化铁皮的悬浮物,排入340浊环水处理站,经过沉淀+过滤后在系统内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废水水质较好,直接在系统内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水质较好,返回现有锅炉循环利用,不外排。 喷漆废水主要是由未上工件的油漆被水雾旋流拦挡下来进入水中形成,其中COD、SS浓度较高,经混凝沉淀+过滤后在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气旋喷淋塔主要是去除漆雾颗粒,COD的累积不会影响气旋喷淋塔的工作。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有带锯机、车丝机、定径机、矫直机、通径机、缩口机、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是根据噪声源--传播--易感人群的噪声作用机理为依据,分别从源头、传播、易感人群等环节进行噪声防治的,同类企业的防治效果证明,上述措施是可行的,也是可靠的。经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340热处理线产生的氧化铁皮就近堆放在340浊环水处理站设置的贮存库,不合格品就近堆放在340热处理线附近;114车丝线产生的废丝扣由铁筐收集后集中外运,设有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 厂区内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统一临时贮存,并及时清运,防止垃圾滋生蚊蝇,污染环境。 本项目铁屑沾有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使用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利用属于豁免环节。因此,本项目车丝过程产生的含有废切削液的铁屑收集后运至厂内现有铁屑库沥干后打包可运至凤宝特钢炼钢炉重熔,该利用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将危险废物转移给无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下,项目产生危险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公示期间,项目所在区域公众对项目建设总体意见是大力支持的,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关于2024年4月25日拟对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 (略) 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略) 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一楼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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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 | (略) 红旗渠经济技术 开 (略) 西段 (略) 内 | (略) | 河南 (略) | (略) 拟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投资1.5亿元建设专用管深加工生产线项目,扩建一条年产*吨340热处理线和一条年产*吨114车丝线等两条生产线。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变。项目不新增用地,总建筑面积约*m2,主要工艺有热处理、车丝加工、涂漆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淬火炉、高压水除鳞、淬火机床、回火炉、冷床、矫直机、水压试验机、通径机、车丝机、打标机、涂漆装置、涂漆废气催化燃烧处理设备、自动打捆装置及配套辅助设备等。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340热处理线产生的淬火炉烟气、回火炉烟气、吸灰废气,114油管车丝线产生的车丝废气、喷漆废气、油漆烘干废气等,污染因子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苯、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污染物及污染因子产生的不同条件分别采取不同的废气防治措施: 吸灰粉尘:本项目吸灰粉尘,主要污染因子均为颗粒物,可采用旋风收尘器+袋式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4—2020)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淬火炉及回火炉烟气:本项目淬火炉、回火炉使用清洁能源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淬火炉及回火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954—2020)中热处理炉烟气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车丝废气(油雾):本项目车丝过程使用切削液会形成油雾,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油雾过滤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4—2020)中限值要求,全部返回车丝机循环风系统,不外排。 喷漆及烘干产生的废气:本项目喷漆过程产生大量喷漆漆雾,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采用气旋喷淋塔+三级干式过滤,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喷漆及烘干过程产生的二*苯、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工艺,处理后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340热处理线产生的除鳞废水、淬火废水,114油管车丝线产生的试压废水、喷漆废水、蒸汽冷凝水。 项目除鳞废水、淬火废水中含有大量氧化铁皮的悬浮物,排入340浊环水处理站,经过沉淀+过滤后在系统内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废水水质较好,直接在系统内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水质较好,返回现有锅炉循环利用,不外排。 喷漆废水主要是由未上工件的油漆被水雾旋流拦挡下来进入水中形成,其中COD、SS浓度较高,经混凝沉淀+过滤后在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气旋喷淋塔主要是去除漆雾颗粒,COD的累积不会影响气旋喷淋塔的工作。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有带锯机、车丝机、定径机、矫直机、通径机、缩口机、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是根据噪声源--传播--易感人群的噪声作用机理为依据,分别从源头、传播、易感人群等环节进行噪声防治的,同类企业的防治效果证明,上述措施是可行的,也是可靠的。经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340热处理线产生的氧化铁皮就近堆放在340浊环水处理站设置的贮存库,不合格品就近堆放在340热处理线附近;114车丝线产生的废丝扣由铁筐收集后集中外运,设有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 厂区内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统一临时贮存,并及时清运,防止垃圾滋生蚊蝇,污染环境。 本项目铁屑沾有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使用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利用属于豁免环节。因此,本项目车丝过程产生的含有废切削液的铁屑收集后运至厂内现有铁屑库沥干后打包可运至凤宝特钢炼钢炉重熔,该利用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将危险废物转移给无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下,项目产生危险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公示期间,项目所在区域公众对项目建设总体意见是大力支持的,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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