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临时材料堆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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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临时材料堆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秀屿区 (略)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2号)规定: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县(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项目施工需要,你公司申请办理临时材料堆场用地手续,《关于申请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临时材料堆场的报告》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核准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使用秀屿区东庄镇塘边村工业用地0.1816公顷作为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临时材料堆场。(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核准用地使用期限:2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三、临时用地用途:临时材料堆场,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用地单位应当负责清理、整治、回复土地原貌。经自然资源局、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还原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单位使用。

  五、应严格履行《临时用地合同书》约定的事项。

(略) 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略) 秀屿区 (略)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2号)规定: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县(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项目施工需要,你公司申请办理临时材料堆场用地手续,《关于申请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临时材料堆场的报告》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核准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使用秀屿区东庄镇塘边村工业用地0.1816公顷作为国道G228线秀屿区平海上林至东峤上塘段临时材料堆场。(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核准用地使用期限:2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三、临时用地用途:临时材料堆场,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用地单位应当负责清理、整治、回复土地原貌。经自然资源局、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还原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单位使用。

  五、应严格履行《临时用地合同书》约定的事项。

(略) 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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